侯发愣,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他的思维没有小侯那么迅捷,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大个子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侯的头发。老天等人站在他的身后,大个子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侯,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完全没有了进攻性,看着怪让人可怜的。小侯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这时大个子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而后大个子又弯下腰去,屁股撅得老高,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老天他们,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大个子想说点什么(以表示歉意),小侯做了一个“你别”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小侯使劲地掸他的衣服,掉得哗哗直响,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大个子。小侯喜欢这种效果,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撕打,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小屋里挤满了人,然而寂静无声,大伙儿眼见得小侯整理好床铺,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然后他对大个子:“你等着!”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小侯转向老天他们,他说:“真是抱歉!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做个证人……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这次老天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但小侯说得分明,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因为他们目击了大个子怎样殴打警察。虽然目击者甚多,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观察细致,表达上也更有条理……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给他们面子,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老天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大个子见小侯不让老天一伙离开,变得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老天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要是他不与小侯打一架,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也无热闹可看)。要是不打这架,不拽下小侯一撮头发,小侯也不会改变主意。
要是小侯不改变主意,放走了老天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因此大个子深感欣慰,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对小侯说:“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见小侯不答理他,大个子又有些疑惑不定,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咬定老天一伙是不法之徒。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也许,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假如能证明这一点,不仅可以补过(抓掉了小侯的一撮头发),而且可以立功。而小侯,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即使不能证明老天他们有罪,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想到这里大个子轻松多了。
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两个小时不见,他的模样大变:一只脚上缠着绷带,拄着单拐。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瘤的,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并且自成一格。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一码头上的候船室,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瘦子一路打听大个子他们的消息,从候船室艰难地向警察值班室移动。由于他暂不能骑车,甚至不能用脚,全靠了一支拐,因此走得很慢。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等他到了警察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幸好,大家都在,还没来得及散去,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瘦子生性喜欢热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他带来了一个消息:刘通并没有离开码头。他(刘通)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当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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