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侯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大个子和小侯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
同时,老天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侯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侯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侯的制服也被大个子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侯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大个子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大个子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大个子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侯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大个子相骂不休。大个子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侯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大个子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大个子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大个子始终对小侯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侯的那身衣服,而非小侯本人。当然啦,一旦小侯衣不遮体,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当然大个子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侯,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渐渐的,老天看出了一点门道: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大个子缩手缩脚,心有余悸,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侯肯定是要吃亏的。
然而这样一来大个子就完了—一伤害警察那还了得?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同时也可顺便代老天们发泄一下私愤,但这必须以小侯受伤作为代价,老天心里怪不忍的。他感到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是从中劝架还是扇风点火?
最后他决定劝架,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特别是大个子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无论怎样一一老天想得很远——一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回家睡觉去了),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况且零点一过,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老天他们即便能从警察值班室走出去,并通过群众的包围,也不能及时过江。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陌生的异地、无边的黑暗……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基于上述种种考虑老天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他提醒大个子说:
“他是警察,你可不能乱来呵!”这么说的时候小侯的帽子已经飞走了,制服完全敞开。现在小侯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而没有帽子。大个子继续深入,拽住小侯的头发,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小侯大叫:“黑皮黑皮,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黑皮,也就是大个子一惊,他将手一松,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受伤害的再不是小侯的制服,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问题变得严重起来。
一阵巨痛使小侯幡然醒悟,他突然撒手,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大个子打得不可开交?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自然,那是为了让大个子离开门边,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并没有走掉。
要说是为了制服大个子,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甚至互相谩骂。墙上挂着警棍、手铐,抽屉里放着手枪,可小侯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他也可以走到桌前,给所里打个电话,请求支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丢盔弃甲的,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小侯这一住手大个子也停住不动了,他看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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