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乙方必须绝对服从监督方(刘/王检察官)的指令与监控,24小时佩戴电子监控设备,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指定活动范围。
4.2 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或故意隐瞒,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被视为严重违约。
4.3 乙方在维也纳期间的一切言行均需接受监督方及顾问方的监督与记录。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任何私人通讯设备与外界联系。
4.4 乙方明确知晓并同意,其在合作期间的行为表现,将作为检察机关评估其“重大立功表现”及后续司法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监督方与顾问方职责
5.1 监督方(刘/王检察官)负责协议的全面执行监督、争议裁决、安全保障协调,并确保合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权对乙方的信息提供及行为进行审查和质疑。
5.2 顾问方(陈烬)对甲方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具体安保方案的执行、与监督方的协调、以及协议中涉及甲方安全条款的监督落实。有权拒绝任何其认为可能危及甲方安全的安排或要求。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本协议内容、合作期间获取的所有情报、行动细节、以及各方在合作中知悉的对方非公开信息,均属于最高级别机密,未经四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2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违约,监督方有权立即终止其“特情人员”身份,并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7.2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监督方所在地(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监督、顾问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自甲、乙、监督、顾问四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后附详细的日程安排草案、安全预案、紧急联络方式、以及乙方的具体信息清单承诺书等附件。)
林晚一页一页地翻看着,速度不快,但目光锐利,不放过任何一个字眼。协议将她提出的所有条件,甚至更加严苛的限制,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了下来。三个月期限,严格的信息过滤和物理隔离,无条件的否决权,将陆沉舟牢牢限制在“信息提供者”和“被监控对象”的角色,且将其表现与自身司法利益直接挂钩。这无疑是一份将风险控制到极致、也将在两人之间划下更深鸿沟的“停战书”和“利用契约”。
她看完,将协议轻轻放回茶几上,抬起眼,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陆沉舟。
“陆沉舟,你看完了吗?有异议吗?”
陆沉舟缓缓抬起头,目光终于与林晚相接。那双曾经深邃锐利、如今只剩下疲惫和一片荒芜的眼睛里,映出她冰冷平静的脸。他看了她几秒钟,仿佛想从她脸上找到一丝除了冰冷和决绝之外的情绪,但最终,他什么也没找到。他缓缓地、极其沉重地摇了摇头。
“没有异议。我接受所有条款。”
“即使这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你几乎没有任何自由,时刻处于监控之下,你的每句话、每个行为都会被记录、分析,你的价值仅仅在于你脑子里那些可能真、可能假的情报,而且一旦我认为你失去了价值,或者构成了威胁,这份协议可以随时被终止,而你将面临更严厉的司法惩处——即使这样,你也接受?”林晚的声音平静无波,像是在陈述一个与己无关的事实,但每个字都像冰冷的针,刺向对方。
陆沉舟的身体几不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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