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的大门紧闭着,门楣上挂着“整顿修缮”的牌子。
大厅里空荡荡的,没有往日的丝竹管弦。
许清欢刚跨进门槛,就被一群莺莺燕燕围了个水泄不通。姑娘们都没施粉黛,穿着粗布衣裳,眼圈红红的。
“恩人……”
云娘带头,一群姑娘就要往地上跪。
“哎哎哎!干什么呢!”李胜手里的拐杖往地上一顿,发出“咚”的一声闷响,把姑娘们吓了一跳,“都跟你们说了多少遍了!许家不兴这个!膝盖是用来走路的,不是用来擦地的!”
云娘被吼得一愣,手里捧着的一个蓝布包袱有些不知所措。
“别听他瞎嚷嚷。”许清欢瞪了李胜一眼,转头看向云娘,“这是给我的?”
云娘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袱。里面是一副护膝,花花绿绿的,看着有些杂乱,针脚也不算细密。
“郡主……不,小姐。”云娘声音有些哽咽,“这是姐妹们凑的料子。听说北边冷,京城的冬天更是冻掉耳朵。这护膝里头蓄的是咱们自己弹的新棉花,虽然样子丑了点,但……但暖和。”
这是“百家衣”。
每一块布料,都来自一个曾经在泥潭里挣扎过的女子。她们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只能把这一针一线的祝福缝进去。
许清欢接过那副沉甸甸的护膝。粗糙的布料磨砂着指腹,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滚烫。
她本想维持那副“冷血剥削者”的人设,说两句嘲讽的话。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两个字。
“收了。”
许清欢把护膝递给李胜,转身往后院走去,背对着众人挥了挥手,“都好好活着。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们,就报我的名字——虽然在京城未必好使,但在江宁,应该还能吓唬两个人。”
正走着,一个纤细的身影房跑了出来,正是黄珍妮。
这姑娘这段时间扎在厂里,整个人瘦了一圈。
“郡主!”
黄珍妮拦住许清欢,深深地鞠了个躬,声音清脆有力:
“珍妮谢过郡主救命之恩,更谢郡主能让珍妮这等微贱之人,也能摸到这种造福万民的神器!”
她抬起头,眼神里全是技术宅的狂热:
“请郡主放心,您在京城且先闯荡。珍妮一定守好这里的织机,等您下次回来,我一定给您研发出更厉害、能一人顶一百人的‘珍妮机’!绝不辜负郡主的一片苦心!”
许清欢看着这个为了技术连觉都不睡的小姑娘,心里暗叹:这就是大乾版的工匠精神啊。
“行,我等着你的‘百人机’问世。到时候,咱们直接把全国的布匹生意都给承包了。”
许清欢拍了拍她的肩膀,带着李胜,大步流星地走出了这片脂粉与机杼交织的温柔乡。
……
后院,那棵老歪脖子树下。
徐子矜正端坐在石桌前练字。他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长衫,脊背挺得笔直,像是要把那一身穷酸气撑出一副傲骨来。
“收拾一下。”
许清欢走到他对面,连个弯儿都没拐,“明天一早,跟我们进京。”
徐子矜手里的笔一顿,一滴墨汁落在宣纸上,晕染开一片黑渍。
他放下笔,抬起头,那双清亮的眸子里满是困惑:“为何?”
“在下欠许家一条命,也签了卖身契,这点徐某认。”徐子矜的声音不卑不亢,“但这百花楼既然要改做正经营生,徐某在此教书、写账,一样是报恩。为何非要随郡主去那是非之地?”
他是读书人,虽然落魄,但并不傻。许家进京,那就是往油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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