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吸了一口冷气。作为老兵,他很清楚一件事:宁可去硬扛装备更好,火力更猛的国防军装甲师,也不要招惹这群领章上挂着双闪电的疯狗。
在这个战场上,遇到国防军还能投降,遇到党卫军通常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在伯尔格把法国人的B1重型坦克开废了。那是个大家伙,可惜它跑不动了。」
麦克塔维什的声音时高时低,就像在讲述一件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後怕的事情:「就在两天前,亚瑟少校带着我们,和这群疯子撞上了。」
「没有支援,没有重炮。他就这麽带着我们,直接冲进了德国人的大本营。」
麦克塔维什从腰间拔出那把缴获的鲁格手枪,那是一把工艺精湛的军官配枪,枪柄上甚至还刻着原主人的名字。
他熟练地转了个枪花,然後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那个刚才出言不逊的年轻下士,吓得对方猛地後退一步。
「小子,你知道这把枪的主人是谁吗?」
麦克塔维什语气森然:「是一个党卫军的大队长。少校带着我们冲进他们的大本营并俘虏了他,真他娘的刺激。」
「你们猜,那位花花公子」最後是怎麽处理这个俘虏的?把他交给宪兵?
还是请他喝杯茶?」
麦克塔维什摇了摇头,嘴角露出毛骨悚然的冷笑。
他指了指身後那扇紧闭的教堂大门:「亚瑟少校让人找了一根麻绳,当着全城人的面,亲手把那个党卫军大队长————」
麦克塔维什做了一个向上提拉的手势:「踹了下去,吊死在了城墙上。」
「而我们的B1,也是在伯尔格撤退殿後的时候报废的。」
全场死寂。
这比说什麽他们的坦克「硬抗88炮」更让这群士兵们信服。因为硬抗88炮需要运气,而亲手处决党卫军军官,需要的是一种比纳粹更残忍的兽性。
老兵们互相对视着。眼神中原本的轻视和嘲弄,正在被一种寒意所取代。
尽管对於麦克塔维什这个全团着名的苏格兰酒鬼,大伙儿向来是抱着「听一半信一半」的态度。
但摆在眼前的证据做不了假。
那把刻着党卫军军官名字的做工精致的鲁格手枪做不了假;那几顶被压扁了的、带着或骷髅或钥匙徽章的大檐帽做不了假;这辆251半履带车破碎的挡风玻璃,更做不了假—一那些东西都是从德国人手里抢来的。
这支队伍身上,他们闻不到失败者的味道。
老兵的眼睛是毒辣的。逃命的人只会嫌身上的东西太重,恨不得把水壶都扔了,就像那些溃兵;只有准备去杀人的人,才会像贪婪的强盗一样,恨不得把德国人的军火库搬空。
这帮家伙,显然是後者。
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那扇紧闭的教堂大门。
在那扇厚重的橡木大门後,那个曾经只活在《每日邮报》花边版块里、用来给伦敦贵妇们在下午茶时间提供谈资的名字,那个总是和赛马、女明星联系在一起的「纨絝子弟」,此刻在他们的脑海中,突然褪去了那一层轻浮的金粉装饰。
取而代之的,是一副令人胆寒的、属於掠食者的狰狞面目。
一个敢把党卫军吊死在城墙上的贵族。
这听起来————比任何豪言壮语都要让人觉得踏实。
那个身影不再是穿着燕尾服、在舞会上举着香槟的少爷。
而是一个满身血污、踩着党卫军屍体、在修罗场里谈笑风生的疯子。
麦克塔维什把鲁格手枪插回枪套,看着这群被震慑住的战友,冷冷地补了最後一刀:「比起他,我觉得那个只会背条令、遇到轰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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