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新钱法规矩。
这一强硬举措产生了震慑效果。许多蕃商,特别是那些在唐有固定产业、长期经营的大商人,不得不重新权衡利弊。与官府对抗的风险和成本,开始超过使用宝钞带来的些许不便和风险。
就在广州、扬州的博弈进入僵持与试探阶段时,来自更遥远西方的压力,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传导到了长安。
几名持有拂菻(拜占庭帝国)皇室或元老院背景的商人代表,在鸿胪寺官员的陪同下,正式向朝廷提出“交涉”。他们以近乎傲慢的语气,质疑大唐的新钱法,特别是强制或变相强制在对外贸易中使用宝钞的条款。他们认为,这损害了“自由通商的原则”,并且对拜占庭帝国声誉卓著的“诺米斯玛”金币构成了“不公正的歧视”(因为官定汇率并未给予诺米斯玛金币与其含金量完全相符的、他们认为应有的“崇高地位”)。他们甚至暗示,如果大唐不调整政策,可能会影响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和丝绸等奢侈品的稳定供应。
这背后,显然不仅仅是几个商人的抱怨。拜占庭帝国与阿拉伯帝国正在争夺东西方贸易控制权,对大唐的任何政策变动都异常敏感。他们担心大唐通过宝钞和汇率,逐步掌控贸易金融主导权,进而影响定价权和贸易流向。此次“交涉”,既是试探,也是施压。
消息传到“钱法革新事务筹办处”,气氛凝重。与地方豪强、走私商人乃至阿拉伯商人的博弈,尚在可控范围。但牵扯到另一个强大帝国,事情就复杂了。
“拂菻人这是借题发挥,”一位户部官员愤愤道,“他们的金币成色近年也有所波动,何来‘歧视’之说?分明是见不得我朝掌控贸易金融之利!”
“其心可诛,”另一人接口,“然则拂菻确乃西陲大国,其金币在西域乃至天竺都广为流通。若其当真联合大食商人,共同抵制我宝钞,甚至在其势力范围内拒收我丝绸瓷器,恐生事端。”
李瑾沉吟良久。他知道,真正的“国际大商战”此刻才拉开序幕。这不再是简单的商业纠纷或金融套利,而是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博弈。拜占庭和阿拉伯商人,很可能已经私下有所串联。
“避其锋芒,分化瓦解,以利诱之,以势迫之。”李瑾缓缓说出十六字方针。“拂菻商人所求,无非利益与体面。我们可以稍微调对诺米斯玛金币的官定汇率,给予其略优于市价的‘优待’,以全其颜面。同时,可与其大商团秘密接触,承诺若其带头使用宝钞进行大宗采购,可在抽解、货源、乃至特定商品的专卖权上给予特殊优惠。此谓‘以利诱之’。”
“对于大食商人,”李瑾继续道,“他们并非铁板一块。有伊斯玛仪那样的顽固者,也有辛格那样的务实者,更有阿尔达希尔那样的观望者。我们要重点拉拢那些与朝廷关系尚可、在蕃商中有影响力的中间派。可以授权广州分号,与几个有实力、信誉好的大食商团,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相对稳定的宝钞价格,锁定未来一两年部分紧俏商品(如顶级丝绸、官窑瓷器)的供应。这对追求稳定利润的大商人来说,具有极大吸引力。当他们与我们的利益深度绑定,自然成为宝钞的拥护者和推广者。此谓‘分化瓦解’。”
“至于‘以势迫之’,”李瑾目光转冷,“要让他们明白,在大唐的疆域内进行贸易,就必须遵守大唐的规矩。 鸿胪寺可以明确回复拂菻使者:大唐新钱法,旨在规范贸易、便利商贾、稳定币值,对各国商人均一视同仁。诺米斯玛金币汇率,乃根据其成色、重量及市价公允而定。若拂菻商人觉得不便,大可继续使用金银交易,但朝廷规定的税收优惠、通关便利等,则与使用宝钞者无缘。同时,可私下放出风声,朝廷正考虑与某些‘更友好’的商团(比如波斯的,或者天竺的)建立更紧密的贸易伙伴关系。”
这是一场综合了金融手段、商业谈判、外交辞令乃至战略威慑的复杂博弈。李瑾深知,宝钞的国际化之路注定荆棘密布。国内反对派在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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