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
……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临海市的西关夜市,是这座城市最喧闹、最混乱,也最有生命力的地方。
整条街都被烟熏火燎的香气笼罩着。孜然、辣椒面、烤肉的油脂味,混合着廉价啤酒的麦芽香,构成了凡俗世界最诱人的迷魂汤。
人声鼎沸。划拳的、骂娘的、哭穷的、吹牛的,各种声音汇聚成一股巨大的声浪。
林枫五人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桌子是折叠的塑料桌,有些摇晃;凳子是红色的塑料凳,坐上去吱吱响。
但此时此刻,哪怕给他们换金銮殿的龙椅,他们也不换。
“老板!先来两百串羊肉!一百串板筋!五十个鸡翅!两件啤酒!要冰的!”
高建军扯着嗓子吼道,那架势不像是来吃饭的,倒像是来砸场子的。他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了一座小山似的签子。这家伙吃起东西来简直像台粉碎机,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
“好嘞!马上!”老板是个光着膀子的中年胖子,忙得满头大汗,那一声吆喝透着股子爽利劲。
“我说公牛,你慢点吃。”徐天龙手里拿着串烤韭菜,推了推眼镜,“根据我的计算,你现在的摄入热量已经超过了你基础代谢的三倍。再这么吃下去,你的体脂率要超标了,到时候大队长还得罚你跑圈。”
“去球!”高建军灌了一大口啤酒,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冲进胃里,激得他打了个激灵,“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啃了一个星期的压缩饼干,嘴里淡出个鸟来!现在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拦着老子吃肉!”
林枫手里捏着一串烤鸡翅,慢条斯理地吃着。他的目光看似随意地落在桌上的酒杯上,实则余光一直在扫描着周围的环境。
这不是紧张,这是本能。
是在无数次生死边缘磨练出来的、刻进DNA里的生存本能。
他注意到,李斯在吃东西前,会下意识地用纸巾把筷子擦三遍,并且总是避开那些看起来没有烤熟的部分。
陈默虽然在吃,但身体始终保持着一种微微紧绷的姿态,背靠着墙壁,那个位置是全场的视线死角,也是最好的反击点。他的右手始终垂在桌下,离他大腿外侧那个并不存在的枪套只有几厘米。
“都放松点。”
林枫拿起酒杯,在桌上轻轻磕了一下。
“这里是国内,不是战场。没人会在那边的楼顶架狙击枪,也没有人在你们的凳子底下贴C4。”
林枫看着几个兄弟,嘴角带着笑意。
“看看周围。”
他指了指隔壁桌。
那一桌是几个刚下班的年轻白领,正解开领带,满脸通红地吐槽着老板的刻薄和甲方的变态。
再远一点,一对小情侣正在分吃一碗麻辣烫,男孩小心翼翼地帮女孩擦去嘴角的红油,女孩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还有一个送外卖的小哥,趁着接单的间隙,匆匆扒拉着两口炒饭,脸上带着疲惫却满足的神情。
“这就是我们拼命的原因。”林枫的声音很轻,却很重,“让这些人能坐在这儿吹牛、抱怨、谈恋爱,不用担心下一秒头顶会落下炸弹。”
几人听了,动作都顿了一下。
高建军抹了一把嘴上的油,也不嬉皮笑脸了,端起酒杯,神色郑重:“老大说得对。为了这口烟火气,干了!”
“干了!”
五个装满啤酒的玻璃杯重重地撞在一起,琥珀色的酒液飞溅出来,洒在粗糙的水泥地上。
这一刻,所有的疲惫、血腥和杀戮,仿佛都随着这杯酒,融化在了这喧嚣的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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