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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扬州大小案,林黛玉救家业(5/6)

翁八更不怠慢,眼中凶光爆射,举起手中那沉甸甸的板斧,借着舱内昏惨惨的灯光,用尽平生力气,照着苗天秀那惊恐扭曲的面门,狠命劈下!

    「噗嗤!」

    一声闷响,带着骨肉碎裂的悚然之声!

    苗天秀那双曾经踌躇满志的眼睛,兀自圆瞪着,充满了不甘与难以置信,却已再无半分神采。那安童抢了出来,也被苗青一闷棍打入水中。

    三人合力,将苗天秀的屍身抛入河中。

    那安童也是他命不该绝,恰被一位早起收网的老渔夫发现。老渔夫心善,将气息奄奄的安童背回自家茅棚,灌下热汤,救醒过来。

    安童醒来,如见亲人,抱着老渔夫嚎啕大哭,将主人如何被害、自己如何侥幸逃脱的惨事,一五一十,泣血诉说。

    老渔夫听得须发皆张,拍案怒骂:「好狠毒的贼子!好个忘恩负义的狼心狗肺!」

    他望着安童稚嫩却悲愤的脸庞,叹道:「娃儿,这世道险恶,人心难测。你小小年纪,遭此大难,不如就在老汉这里,打鱼为生,远离是非,平平安安过活吧。」

    安童闻言,猛地擡起头,嘶声道:「老伯恩德,安童来世结草衔环也难报!但主人待我恩重如山,血海深仇不共戴天!我若苟且偷生,忘却主仇,与那禽兽苗青何异?便是粉身碎骨,我也要找到那两个撑船的凶徒,为主人伸冤雪恨!此仇不报,安童誓不为人!」

    老渔夫见他心意如铁,忠义凛然,又是感动又是忧虑,长叹一声:「罢!罢!难得你小小年纪,如此忠烈!你既有此志,就暂且留在老汉这里,慢慢寻觅仇人踪迹。只是千万小心,莫要莽撞!」这世道便是如此,朝夕相处的人,转眼便能捅你刀子。

    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反倒救你性命。

    安童便在渔家住了下来,日日帮老渔夫晒网补船,眼睛却时刻留意着过往船只行人。

    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过了几日,恰是年关将近,河面船只稀少。

    忽见一只小船摇摇晃晃驶来,停在离茅棚不远处的浅滩。船上下来两个粗汉,正是陈三、翁八!他二人分得赃银,逍遥了几日,就在船头摆开熟肉酒坛,旁若无人地吆五喝六,喝得面红耳赤。

    安童在岸上看得真切!那两张凶神恶煞、沾满主人鲜血的脸,便是烧成灰他也认得!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安童强压怒火,悄声对老渔夫道:「老伯!就是他们!!就是这两个贼子杀了我主人!」

    老渔夫也怒道:「光天化日,贼人竟敢在此饮酒作乐!娃儿莫慌,老汉认得去县衙的路,这就带你报官!」

    当下,老渔夫领着安童,直奔清河县衙。击鼓鸣冤!

    清河县县尊升堂,听安童哭诉冤情,又见老渔夫作保,且安童所述与陈三、翁八形貌特徵、作案地点、时间皆吻合,更兼人证安童就在眼前,凶手也正在本县地面!

    县尊不敢怠慢,此乃谋财害主、震惊沿途的大案!他心知自己这小小县衙难以处置周全,立刻行文,将此案人犯并原告,连同初步案卷,一并提交给了提刑衙门!

    提刑所正堂夏提刑夏延龄接了此案,见是人命重案,又有原告当面指认,且凶徒就在清河县内,立刻发下火签,派得力捕快,如狼似虎般扑到河边。

    那陈三、翁八酒意未醒,尚在船上做着发财梦,便被铁链锁拿,押入提刑所大牢!安童也被暂时收押在官,作为重要人证看管。

    再说那苗青。

    他分了赃,将那些不易出手的大宗绸缎布匹藏匿起来。本想趁着年节前市面热闹,在清河县寻个稳妥的绸缎庄或当铺,将这些赃物悄悄脱手。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年关将近,各家铺面早早歇业,关门落锁,夥计掌柜都回家过年去了。街上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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