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饮料生产企业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一般分为:一般作业区(以果蔬为原料的清洗区、水处理区、仓储区、外包装区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区、预包装清洗消毒区等)、清洁作业区(配料区、灌装防护区等)。()72.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产品,是指以水果和(或)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不包括果蔬汁(浆)低于6%的果味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604,包括:果蔬汁(浆)、浓缩果蔬汁(浆)、果蔬汁(浆)类饮料。()
73.婴辅食品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更衣室的空气洁净度应达到准清洁作业区的要求,更衣室对应不同洁净区两边的门应防止同时被开启。应设置阻拦式鞋柜、独立洁净服存放柜、洗手消毒设施等。()
74.茶(类)饮料生产对于有后杀菌工艺的,灌装防护区可设在“准清洁作业区”,杀菌区可设在“一般作业区”。()
75.茶(类)饮料生产用灌装和封盖(封口)都在无菌密闭—210—环境下进行的灌装设备,清洁作业区入口可不设置应设置二次更衣区。()
7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77.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期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查期限之内。()
78.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79.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80.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QS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82.企业可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及实际工艺配备生产设备,设备如采用其他材料,要使用不影响酒质量的涂料。()
83.企业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员,具有食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
84.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85.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86.罐头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有原辅材料库房、成品库、加—211—工车间、包装车间。有特殊贮藏要求的,还应设置冷库、常温库和解冻间。()
87.罐头产品的基本生产流程为:原辅材料处理-调配-杀菌及冷却-罐装-排气及密封。()
88.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主体,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名称作为申请人的名称。()
89.食品生产者外设仓库的日常监管,由食品生产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90.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
9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及保健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92.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93.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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