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赐【九锡】,加殊礼,剑履上殿,赞拜不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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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君践祚之初,可权同听政,以稳宫闱。
太傅、魏国公江昭,忠贯日月,德合乾坤,天下无出其右者。
此,实乃天授辅弼之臣,社稷之幸、万民之幸也。
今,太子年幼,托付於昭。
特诏:
自朕崩後,太子即皇帝位,凡军国重事、朝政机务,悉听之裁决。
太子当视之如父,朝夕奉侍,听其教诲,言必信、行必从,不得有怠。
昭所奏之事,无得驳回;昭所教之理,无得违背。
卿,亦当以父道辅之,教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导其向善、戒其骄奢,如朕在日亲授教诲一般。
凡卿之所为,皆为社稷计、为苍生计,太子及百官皆当敬服,不得有异议。
为表忠贯,特授如下:
一、授【录尚书事】,总摄百揆,凡军国机务、六部奏疏皆决於昭。
二、赐【九锡】,加殊礼,剑履上殿,赞拜不名。
三、特令入掌枢机,宰执天下。
四、授太师衔,加齐国公,食禄添三千石,荫补子孙十人。
余者,文武诸臣,各守其职,协理朝政,共扶幼主。
朕毕生所重,惟【变法】、【一统】二事:
一、新法为国本,凡熙丰新政,《重工商业》、《免役》、《榷场》诸法,後世子孙不得轻废!
二、燕云虽复,辽夏未平。当缮甲练兵,俟时北定,终成混一之业!
呜呼!
江山托於贤辅,幼主付於忠良。
昭其秉公持正,护国全节;群臣戮力同心,共维社稷。
若朕身後,敢生异心、乱国法、惑幼主者,昭可持此诏诛之,天下共讨!
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钦此!」
传诏呼声,传遍大殿。
一息、两息.....十息!
上上下下,文武大臣,一时无声,就连一点惊讶之色也无。
无它,都愣住了。
这一道遗诏,分量实在是太重了!
甚至於,都到了有点吓人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