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北电学生大多认得,是本校那个因《轩辕剑》小小走红的娜扎;
另一张面孔是同她来自一个地方的迪丽热芭,她今年出演过乐视文化和一起收购米高梅的光纤伯纳合作出品的《古剑奇谭》,也算是小火了一把,正处於职业生涯的上升期。
说起来,现在紧张地手心有些冒汗的热芭也是受穿越者蝴蝶翅膀影响的女明星之一。
不仅是因为这一世她来应聘刘老师的助理教员,更是由於路宽在内娱的革新与励治,改变了上一世的太多格局。
包括但不限於:
刘师师早早退出内娱舞,清宫剧几乎绝迹,凭藉《宫锁心心玉》和《步步惊心》培养出大批红星的糖人提前式微;
华艺成为历史尘埃,导演、演员被乐视、万哒等公司瓜分,也使得乐视文化这一世的动作更大、声势更强,甚至成为了米高梅的股东。
而对於热芭个人命运的改变,就是她上一世参演的《古剑奇谭》的出品方欢瑞世纪这一世没有入局,因为欢瑞在上一世是大蜜蜜的经纪公司。
在内娱3.0时代追求资本化的彼时,大蜜蜜和丈夫刘凯威等人运作欢瑞上市,企图像华艺众星一样成为大赚特赚的明星股东与资本,但最後失利,这才有了大蜜蜜和原荣兴达的经纪人曾佳一起成立了嘉行传媒。而热芭就是她的签约艺人。
而这一世的改变在於:
杨蜜成为了乐视文化的头牌,还即将和乐视文化副总裁、大股东许多金喜结连理,欢瑞自然没有资格同她合作,被踢出局。
但两世的热芭倒是踏进了同一条河流,还是被杨蜜豢养在个人工作室的曾佳签下,成为大蜜蜜自己工作室的签约艺人。
至於这种工作室模式,从2010年开始就在内娱像雨後春笋般冒头了,好处很明显:
明星以工作室名义签约项目、收取片酬,相比个人片酬,工作室可以扣除运营成本後再按经营所得纳税,税率远低於个人劳务报酬的累进税率,这是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是行业公开的节流手段。同时工作室自主性更强,可以投资、参投影视项目,从单纯的赚片酬升级为赚投资收益,这是明星资本化的第一步。
正如此前所提到的,自今年开始,在上面限定的电视剧「一剧两星」政策对明星片酬的控制下,通过工作室投资将一部分片酬巧立名目发放属於「下有对策」的范畴(744章)。
在内娱这麽多明星中,大蜜蜜自然是很能折腾、也很会折腾的。
工作室是她挂靠在乐视文化下、用於提升自身收入和影响力的重要工具,她还挖来了出道时在荣兴达的曾佳来一力掌控,主持工作。
在杨蜜心中,曾佳之於她,就是杨思维之於刘伊妃,虽然大蜜蜜还是对杨思维很眼馋就是了。那曾佳又是怎麽利用工作室和杨老板的影响力来运作热芭这个「项目」的呢?
就以此为例:
乐视文化作为《古剑奇谭》的出品方,立项後需要演员。
曾佳代表的工作室「佳蜜传媒」先签下热芭,这时候热芭只是个刚毕业的新人,签约成本很低,然後工作室以合作方的身份,将热芭推荐给乐视文化出演芙蕴一角,收取片酬,承接商务。
收益进了工作室的帐,扣除少量成本後,再按比例分给热芭,大头留在工作室。
本质上,杨蜜把热芭的片约从直接签约变成了经手倒卖,出品方乐视文化出了钱,干活的是热芭,赚差价的是工作室。
更进一步,如果热芭在剧中表现好、热度起来了,工作室还可以在後续项目中将她的片约打包卖给其他平或制作方,赚取资源溢价;
又或者,以热芭为筹码参与乐视文化或其他公司的项目投资,用艺人的片酬折抵投资份额,博取更大的收益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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