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万物没有创造者和主宰者,一切都是因缘缘起所致;伊斯兰教相信人死后的归宿是末日复活和审判,佛教却认为人死后进入六道轮回,而且轮回是永远没有尽头的(除非进入涅槃);伊斯兰教相信真理来自真主的“天启”,先知也是真主派来的,佛教却在认为真理是人参悟出来的;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只拜一神,佛教却到处树立并膜拜佛、菩萨、罗汉等偶像。
由于基本教义的对立,伊斯兰教与佛教自然是水火不能相容。伊斯兰教原本具有排他性,其号召信徒应开展“圣战”,消灭“异教徒”。因此当伊斯兰教侵入印度后,自然会借助武力,消灭佛教。但是伊斯兰教在侵入印度后,却未能成功地征服印度教。其原因在于:尽管在伊斯兰教入侵印度之初,印度教与佛教同受打击,但印度教经反抗后,与穆斯林征服者达成了妥协,并得以继续生存与发展。这一过程具体来说是:
在突厥人远征印度时,印度教虽然和佛教同受打击,神庙和经典被焚烧,信徒被迫改变宗教信仰,但印度教的根基却深扎在印度社会的底层与上层,穆斯林征服者很快发现要消灭印度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整个印度的社会结构是以印度教为基础的,尤其是在乡村,没有印度教就无法维持统治秩序,也无法征税。而对于广大印度农民来说,印度教是他们的祖传信仰,如果让这些农民都皈依伊斯兰教,德里苏丹国将税收无出,因为穆斯林统治者只向异教徒征税。此外,印度教神庙遍布印度城乡,入侵的突厥人无法控制印度的每一城市和乡村,自然也就无法根除印度教。而印度教却可以依靠上层王公和下层平民,武装抗击入侵的突厥人,这使穆斯林统治者不得不放宽宗教政策。
鉴于德里苏丹国的统治者,没有足够实力使印度伊斯兰化,就只能使伊斯兰教长期与印度教并存,来维护对印度的统治。因此德里苏丹国在社会治理上,最终认可了印度的种姓制度。伊斯兰教原本是讲究信徒平等的,但是在其进入印度之后,尤其是由印度教徒改宗的穆斯林,大多都保留了他们原来的种姓地位。这样,伊斯兰教的神学思想也开始和印度教互相渗透,到了莫卧儿帝国时期,终于形成了一种以两教结合为特色的新宗教——锡克教。
而“德里苏丹国”历五朝,统治北印度约三百余年,终于被蒙古贵族帖木尔五世孙巴布尔征服,巴布尔建立起了包括印度北部大部分地区在内的莫卧儿帝国(1526—1857年)。此事件距我们现今已不远。比对中国明王朝纪年,莫卧儿帝国的历史概况大致为:
明嘉靖四年(1526年),巴布尔始建莫卧儿帝国。明嘉靖八年(1530年),巴布尔病亡,其子胡马雍继承皇位,国家发生战乱,被迫流亡伊朗。嘉靖三十三年(1555年),胡马雍在伊朗帮助下,恢复了莫卧儿帝国在印度的统治。胡马雍重登帝位六个月后去世,次年二月,子阿克巴继位。阿克巴任内实行宗教宽容政策。他本人信仰伊斯兰教,但印度长期流行的是印度教,两教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为了协调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的关系,阿克巴宣布各教派平等,选用印度教人士做高官,又表示他出于自己“宽容大度的个性”和“对宗教思想的追求”,准备在宫中创立了一个没有上帝、没有先知、没有教务的“圣教”。而在这一时期,在印度西北部旁遮普地区,后来的伊斯兰教与先此存在的印度教,在相至交流过程中产生了一种新的宗教“锡克教”。其创立者为那纳克,传授经典为《阿底格兰特》,其主张以公平正义、扶贫济弱和宗教自由为基本教义,试图把印度教和伊斯兰教融为一体。这是在印度出现的一种全新宗教。
明万历三十二年(1605年10月)阿克巴去世,其子贾汗吉继位(1605—1627年在位),成为莫卧儿帝国的第五代皇帝。贾汗吉国王其统治时期,锡克教的第五代祖师阿尔琼把教区改为行政机构,向信徒征收赋税。因此举具有分裂国家的性质,而引起震动。阿尔琼又卷入了莫卧儿皇室的纷争,庇护叛乱的王子,另立艾哈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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