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来小说网

第四章:凌云寺黄义明结良侣(3/5)

学提倡“实理实学、学以致用”,认为“学问之道,贵在实行,圣贤之学,俱在践履。”致于黄道全本人,则崇释学,文村唐王府败亡后,到凌云寺出了家,起法号智能。同时为了保护明霞公主,特让其戴僧帽,着僧衣,穿扮成尼姑模样。致于这一帮已星散的南明遗臣,在永历朝亡、李定国殁身云南后,虽停止了反清活动,但仍有联系手段,他们相互采取了飞鸽传书的方式,以便洞悉各自的情况。

    当下黄道全提笔给老友黄宗羲写信,告知已替其子黄义明择妻之事,让其见书速回函。随后,老僧将写好的书信绑于一羽信鸽上寄飞,又让黄义明耐心等待一些时日。

    且说黄宗羲兵败四明山寨返乡治学后,决心将大明文脉保存下来,以告知后人勿忘其根,因此全心著《明儒学案》一书。黄宗羲的设想是:全书以王阳明心学发端为主线,分十七学案、六十二卷,记有明一代210位学人的思想概况及发展源流。一日黄宗羲忽感资料不足,决心到宁波天一阁查书。

    天一阁位于宁波月湖西,是当时中国最早、藏书最全的私人书楼。有关它的产生,颇有一些传奇色彩,说得是“明嘉靖年间,有一位叫范钦的兵部右侍郎忽然当厌了官,决心回家藏书。范大人似无军事业绩,真正能使他名动天下的,是他有一个雅好——搜书。他在当官之余,搜罗一切所能得到的有价值书籍,书无复本,则用手抄录。范钦早年与鄞县(宁波)书家丰坊交厚,丰家藏书丰厚,有书阁称“万卷楼”。 范钦与丰坊曾互抄所无书籍,丰氏并曾为范氏钦藏书作序。丰氏晚年病疯,“万卷楼”中的藏书,“十之六”被门生和晚辈窃走,其后书阁又遇火,残书尽售范钦。范钦返乡后,已搜寻天下奇书七万卷,遂构建了自己的书楼,名“天一阁”。为了使藏书能够传世,范钦颇下了一番功夫。首先是自居室与书楼分离,以防灶火进入。书楼的设计为南北通风,以防霉防潮,阳光又不能直射入室内。鉴于书以木为本,惧火,因此范氏于楼前凿有“天一池”, 池下有暗沟通月湖,以便蓄水防火。至于以“天一阁”命名书搂,则寓意着天以水为本(“天一生水”),能够克火,因此可葆书楼永存。

    天一阁之建,不论对当时来说,还是对后世来说,都为真正的学人能传承中华文脉,辟出了一块静土。可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把书本本身当作宗教来崇拜,是只有在有古老文化传统的中华大地上才会产生的情感。而范钦的这一情感。则特别浓厚。他在死前把长子范大冲(官至光禄寺大官署丞)和次儿媳(次子大潜早亡)叫到榻前,把遗产分成两份,一份是白银1万两,另一份是天一阁的全部藏书,任其挑选。但是前提是:挑书之人,决不可将天一阁书搂折抵为白银出售,而是要受到三条家规的约束:其一,烟酒切忌登楼;其二,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三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一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姓者,罚不与祭三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摒逐不得与祭;其三,阁上门槛、橱门锁钥、封条,房长每月会同子姓稽考,并察视漏水、鼠伤等情,以便即行修补;阁下每月设立巡视二人,其护程及阁下各门锁钥,归值月轮流经营。

    并以上述家规,刻碑三块,立于天一阁书楼前警示。这一家规的实质,是要将天一阁书楼变为范氏家族的公产,集体守候,哪一小家都不得私分。至于违规者要受到“不与祭”的惩处,亦即有可能要被逐出范氏家族,其严厉程度,有甚于身受鞭、杖之刑。而面对这一奇特的遗嘱,范钦长子大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书楼。他又拨出自己部分良田的田租收入,充作保养书楼的经费,又制定了新的家规以遗后人,这便是:“代不分书,书不出阁。”而这一家规竟然被范氏族人整整守候了十三代。

    可能令范钦始料未及的是,他对于藏书的这种宗教崇拜心态,居然搞得家族不睦。范钦有侄范大澈,系明代重官,亦嗜书。一日向叔父借书,范钦不舍,大澈心中不快,立誓要另建“西园”书楼(又名“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