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久。然有名臣熊廷弼(1569年—1625年)者,文武全才,“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 先中万历某科湖广武乡试第一名,后弃武就文,又中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年)湖广乡试第一名,次年登进士。 惜后受阉党魏忠贤陷害,传首九边。
言说及此,张万祺道:以我为五伦邦计,本邦初立,正在战时,又经卢桂生屠城,女多男少。武举可每年一举,先试于各城,合格者称“武举人”,复试于邦都,合格者称“武进士”。考试者不论男女,录用条件可放宽,先重武技,后课以自习文。凡复试中举者,圴授以参将之职,上报帅府,到缺人之军任参将。至于落选之武举人,亦可凭其自愿,介绍至军中任职,不知诸位以为此法可好?众人齐道:此法甚善。
张万祺道:大家既然认为此法甚好,我再谈文试。文试即由历朝传承至今的科举考试制度。此制创始于隋,发展于唐,定格于明清。其大致形式为:
隋炀帝大业三年始设进士科,主要考时务策,将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结合。此制意义在于:隋一中国后,以科举制废九品中正制,用考试法选吏,把原属地方家族选拔官吏之权力收归中央,以加强中央集权政体。唐袭隋制,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定期举行的考试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之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余种。其中明经、进士两科后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科重诗赋,难度较高。明经科重帖经、墨义,难度较低。唐宰相大多出身于进士科。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至宋,将科举定为三年一考,并确立了 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形式,殿试之后,不须另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代科举内容初袭唐制,王安石当政后,对科举内容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元出,始创以四书取仕法。
时至明清,科举定格,与之相匹配,先立教化体系, 有所谓科前考,即先有“童试”(又称“小考”,在本县举行),应试者合格者称“童生”。童生复经“院试”(在本府州举行), 合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生员每年考一次,称“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更大的考试,称“科试”。科试合格者,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
科后考是正式的国家考试,具体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形式进行。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又称“秋闱”。参加乡试人群为两类,一类是经府、州、县学习、考试合格者,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另一类是曾在国子监学习过的监生。乡试考中者称“举人”(俗称孝廉),其中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中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又称“礼闱”或“春闱”。参加会试者是举人,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考完后的第二个月(约4月前后),举行殿试,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主持的考试,考策问,考中者为钦定“进士”,可以直接授官。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第二甲第一名称“传胪”。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余者分别授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职。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余者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