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这个群的,毕竟从继承人角度讲,贝尼托是现阶段最有可能继承罗马的克劳狄乌斯家族的成员。
退一步讲,就算不能继承罗马,贝尼托也还是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塞尔吉奥。
别看大家天天说将塞尔吉奥拉出去顶缸这种话,可仔细想想其他人还真没本事背大锅啊。
贝尼托这个时候也在思考,本来这个时候应该由他代表克劳狄乌斯家族的保守派势力推举蓬波尼,但希罗狄安、乌尔比安几人的接连发言打断了这个操作。
毕竟那几位也是他们克劳狄乌斯家族的大佬,而且这么莫名其妙的提议,由不得他们不多想。
「保罗,你觉得大人们是什么想法。」贝尼托有些犹豫地询问道。
保罗也就是小帕比尼安,罗马法五大法学家之一,老帕比尼安的义子,下下任大法官的继承人,嗯,现在有可能变成下任。
谁让乌尔比安夺舍了复合邪神,哪怕自我依旧很清晰,但出于为罗马考虑,只要乌尔比安没办法准确的证明自己是本人,那帕比尼安倒下之后,很有可能直接将大法官的职位越过乌尔比安传给保罗。
至于说这种算不算世袭,说实话,就保罗这个强度,他接自己义父的官职你连质疑都没办法产生,抢不过乌尔比安纯粹是乌尔比安在法学上太过变态,而其他人,不够保罗打的。
最简单一点讲,后世使用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就根子而言,其实就是《查士丁尼国法大全》和《教会法》,而查士丁尼编写的国法大全,其最主要的支撑就是上面罗马五大法学家的法律原著。
其中大陆法系的源头直指罗马法,而英美法系直指教会法。
这里得说一点,中国后世的法律其实也是大陆法系,只是兼容了部分英美法系,虽说这里面确实存在国家衰弱,民族自信衰退的原因,但有些东西用了,就很难改了。
现阶段的罗马,除了盖尤斯这个倒霉孩子三十年前被创死了,帕比尼安、乌尔比安、
保罗和莫迪斯蒂努斯这四个家伙呈老中小结构,活的很是稳定,所以现阶段罗马大法官一系可谓是人才济济。
至于英美法系的源头,也就是教会法,成型于尼西亚大公会议,而尼西亚大公会议就本质而言,其实更多是为明确并整理了教义、圣礼、教会纪律,然后将之编撰为教会法。
从实质上讲,这东西其实来自于西普里安,因为西普里安完成了教会的标准化,并且重构了教义和教会的生态规则。
所谓的两千年的马屁股的宽度,决定了航天推进器大小,就是如此,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就本质而言,也是这般。
戏言罗马黑暗三世纪的到来是因为人类群星的集中爆发抽干了罗马的气数,其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毕竟一千八百年前的底子能延续到当前,并且依旧作为根基,哪怕有后继者确实足够出色的缘故,也不能否认这群前辈确实当得起人类群星。
这也是罗马法学系对于西普里安很欣赏的原因,因为西普里安在东欧搞得那些,在罗马法学系看来就是另外一套自洽的新系统。
也许下面的人及其后来者可能互斥为异端,但对于缔造这些东西的神人而言,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神交已久,故而在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后,法学系的神佬二话没说就开始推动。
毕竟真正高道德的神人,其实也知道立场这种东西全看自己坐在什么位置,西普里安坐在罗马财政官的位置,哪怕一开始还当乐子人,等后面被罗马人推着,仅仅是为了守护自己的罗马,西普里安也会逐渐意识到该怎么做。
对于罗马这种帝国,不怕你贪,只要你还知道是为了罗马,哪怕你是将罗马帝国当做自己的私产,以西普里安这种神人的强度,也必然能将罗马帝国建设得远迈当前。
当然希罗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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