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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宫廷礼仪(9/9)

“带御器械。”宋仁宗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定其人数不得超过6人。《职官志六》又载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枢密院奏言:“带御器械官当带插。”宋高宗说:“此官本以卫不虞,今乃佩数笴骹箭,不知何用。方承平时,至饰以珠玉,车驾每出,为观美而已。他日恢复,此等事当尽去之。”虽然绍兴二十九年曾再次诏增带御器械4员,实际上仅作为装饰而已。

    又有几种中央派出的外任官、与前代有所不同,必须说明:

    宋代以节度使和观察使合称“两使”。自唐末以来,节度使之权虽重而除授极滥。宋代派文臣知军州事、代替节度使之职,于是节度使之权虽尽去,而官位反而提高,只有亲王外戚及前任将相大臣中有特殊资望者,方授以此官。但名为某某道或某某军节度使,实际并不履任。例如元丰中,镇江军节度使检校太傅韩绛为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其中镇江军节度使为虚衔,判大名府才是实际职务。凡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事者谓之使相,检校官加节度使出判府州者,亦谓之使相。节度观察留后本是唐代藩镇以其亲信留充后务之称,作为次于节度使一级的官名,后改为承宣使。此外,观察、防御使、团练使以及刺史都作为虚衔,虽带某州之名,但并不履某州之任,名为“遥郡”。

    宋代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实亡,但两使之下的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等幕职却依然如故,就连防御、团练、军事州都仍有幕职,作为入官的初阶,这是一种奇特的制度。判官也有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签判。签判之下的幕职官,其实都是闲职。

    ◎兵制

    宋代的兵制非常复杂,有禁军、厢军、乡兵、蕃兵之分。维护宋代封建政权的主要军事力量是禁军。保卫京城、戍守边境、对外作战、对内镇压人民,主要是依靠禁军。禁军原来是皇帝的卫兵。禁军的名称始于唐代,当时数量很少。五代的皇帝许多是由节度使爬上来的。他们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以后,往往把他们原来统率的军队调到中央当禁军,作为自己的亲兵。后梁朱温时,已经有“侍卫亲军”的名号。到了后汉,侍卫亲军的统帅——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就握有很大的权力。后周柴荣为了加强中央的权力,除了保留侍卫亲军以外,又下令各地选募壮士到开封,由当时任殿前都虞候的赵匡胤挑选武艺高强的编为殿前诸班,也作为禁军,而且比侍卫亲军更见信用。宋代在首都设殿前司,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其职掌据《宋史-职官志六》说:“掌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五代后周时,本设有都点检、副都点检之官,位在都指挥之上,因为赵匡胤在北周时任过“都点检”,故即位之后不复置。此外又设环卫官,共十六卫(如左右卫、左右金吾卫等),各卫有上将军、大将军等官。

    厢军、乡兵和蕃兵都是地方部队,一般不离开本地,乡兵主要是河北、河东(山西)、陕西等地为防御辽和党项而设的;蕃兵从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中召募。这两种军队数量不多,力量分散。厢军遍布各地,数量很大,但是不进行军事训练,没有什么战斗力,主要供地方上役使,实际上是一种役兵。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一》。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一》。

    ③见《宋史-职官志一》。

    ④见《文献通考》卷50。

    ⑤洪迈:《容斋三笔-侍从两侧》。

    ①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28。

    ②同上,卷33、34及《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一》。

    ①见《宋史-刘筠传》。

    ①叶適:《水心先生别集》卷10,《始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