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志燃本能地接过了空碗,盛满了饭之后,递给了绝灭天,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真成喽啰了!
“小王,你也别难过了!”只听灵簪发声道:“就你这点儿微末功力也只能当当喽啰,难不成你还想当大侠么!再说了,你只要肯承认你是遁昆门的人,好歹还有大神帮你撑腰呢。”
此话有理!
王志燃立刻茅塞顿开,绝灭天这尊大神肯定是天下无敌的,我只要狐假虎威还怕没好处拿么?
毕竟,比起那些所谓的名声,还是实打实的好处更重要,谁叫里子比面子更重要呢!
想通了的王志燃,拍了拍腰间装满了土匪财宝的便携黑洞,脸上的表情也堆满了笑容。
片刻后,酒足饭饱的绝灭天表示打算在这座山寨里休息一夜,明天再出发前往汴封县,王志燃当然不会反对,刚刚得了那么多的财宝,也该好好数一数不是么,毕竟钱财在手中滚动的感觉,是多么美妙啊!
然而,大发横财的王志燃根本不知道的是,那位追杀他们的黄剑黄大人,已经带齐人手,快马加鞭从大路冲到了菏泽郡的首府汴封县。
黄大人一到汴封县,就派人告知了郡守高渐离,他的儿子被人宰了。
同时,因为黄剑在大路上没有找到王志燃和绝灭天,所以他认为这两人走的是小路,比他自己更早到汴封县。于是乎,便在汴封县内大肆搜捕二人,却根本没想到绝灭天竟然在土匪老窝里睡觉,而王志燃则是一脸兴奋地在床上数钱,直到第二天中午……
一脸兴奋的王志燃顶着一对熊猫眼,跟着绝灭天出现在了汴封县的南门入口。
什么,王志燃那一对熊猫眼怎么来的?
谁让他数了一晚上的钱呢!
不得不说,汴封县毕竟是菏泽郡的首府,比之前的郓城县繁华不少,行商也更多,只是……
王志燃看着县内许多正在大肆搜捕的官兵,皱起了眉头,便拉着一位站在路边的本地人,问道:“这位兄台,这么多的官兵在忙活些什么?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通缉犯,窜逃到汴封县来了?”
这位本地人说道:“可不是么!就是因为有罪大恶极的通缉犯,流窜到了本县,所以郡守大人的心腹黄剑黄大人,才会出动官兵对全县进行搜捕。”
王志燃接着问道:“究竟是什么通缉犯这么厉害,能让这么多官兵一起出动?”
只听这位本地人说道:“通缉犯残忍地杀害了郡守高渐离高大人的儿子高衙内,你说郡守大人能不怒吗?”
然而,听到这些话的王志燃当场表情一抽,话说杀死高衙内的人,不就是我身边的绝灭天么!
“听说,通缉犯为一男一女,女的身穿紫红色的衣服,似乎是大户出身的贵妇,而男的是贵妇的仆人……”
说话间,这位本地人注意到了王志燃和绝灭天的打扮,立刻瞪大了眼睛,后退了两步,开口道:“一个身穿紫红色衣服的贵妇,和一个男性仆人,你,你们难道就是通缉犯!”
话还没说完,本地人就屁滚尿流地转身跑了,王志燃拉都拉不住……
看着本地人远去的背影,王志燃的心就“咯噔”了一下,一个平民就能把我们给认出来,那么碰到官兵不就完蛋了吗!
然而,绝灭天却似乎毫不在意,依旧在看着自己的手指甲。
呵呵,绝灭天你是大神,什么都不怕,可我是凡人啊,那些官兵冲上来抓我怎么办?
凉拌!
这两个字直接印入了王志燃的脑海,还没等王志燃想争辩些什么,就看见一群官兵向他们围了过来。
“大人,就是他们!”
原来是那位本地人告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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