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酒肆(2/2)
壮汉一惊,顿时侧身躲过,然后抓住了他人手腕。随后大汉也握拳打向那人,那人侧身躲开,顺势又挣开了壮汉的手。
二人分开之后,再次冲上前扭打在一起。
两人的打斗不仅惊动了周围的人,更是将酒肆的打得一片狼籍。
就在二人僵持之时,两人中间突然冲出一人,此人抓住两人的拳头。
二人顿时一惊,同时发力,不料他们的拳头再不能寸进。
“我观二位武艺,皆是豪杰之辈,怎能因一坛酒而伤了和气呢?”来人说道。
此人正是刘汉胤,二人依旧没有听他的话,依旧不断发力。
刘汉胤见制不住二人,便双手手腕同时一扭,将二人手上的力卸开,然后又是一人一掌,将两人推开。
两人皆是一个踉跄,刘汉胤连忙说道:“二位在酒肆内打斗,想过酒肆财务损失否?在这样打下去,二位便是私斗。按大汉律,二位将二十廷杖,苦役三月。”
大汉律法极其严厉,但是却鲜有死刑。私斗者若是没有出人命,那便只是几个月苦役的事。
不过可别小看苦役,私斗犯人苦役时,其待遇与苦役的蛮夷奴隶是差不多的,唯一的区别就是,犯人不能随意打杀毕竟不是死罪。但也仅此而已,吃穿住行与蛮夷奴隶几乎无异。
所以大汉律中的苦役行反而让人胆寒,毕竟谁也不愿意做奴隶。
两人皆冷哼一声,但是也没有在出手。刘汉胤上前说道:“在下姓刘名汉胤,字汉卿,原籍弘农人士,不知二位高姓大名啊!”
那逃酒钱的壮汉说道:“在下司马锡,字宁仪,河内人士。”
另一壮汉说道:“在下常昭,字伯兮,安定人士。”
刘汉胤笑道:“二位也不要摆着脸了,我们三人换个地方,我做东为二位化解矛盾如何?”
司马锡说道:“居然汉卿兄如此说,在下自当奉陪。”
常昭说道:“还是算了吧!我看有的人有些勉强,在下就不在此污人眼球了,就此告辞。”
说完还故意躲着司马锡冷笑一声,然后便转身离开。
“诶!客官,您的酒钱还没结呢!”只听伙计喊道。
刘汉胤顿时明白过来,这货是要逃单啊。他对司马锡喊道:“宁仪兄,快跑啊!”
说完便率先跑了出去,司马锡愣了愣,也反应过来,飞也似的冲了出去。只留下伙计在身后一边哭,一边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