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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2/3)

    刘继盛看了看名册道:“咱们义勇营在肃宁城下阵亡四百七十六人,重伤一百四十三人,轻伤六百余人,在林铺大营阵亡五十九人,受伤两百多人,真正还能提刀上阵的,满打满算一千四百人!”

    “弹药呢?”

    “火药只剩两千多斤,手榴弹六百四十来颗,火绳枪的铅子不到八百发,刀枪倒是不缺,可问题是,有兵器没人用。”

    “所以才要征兵,从今天起,咱们义勇营扩编。”

    李信下令道:“把但凡十六岁以上男丁,五十岁以下的全部集合!”

    此时的林铺大营,与当初的莘庄大营几乎如出一辙,清军已经把老弱病残杀掉,所以此营大营里的八千多人,人口结构和比例,都不属于正常情况。

    经过半个时辰的准备,大营内的十六岁以上的男丁,共计三千七百余人全部集结在大营中央的空地上。

    李信来到临时搭起来的高台上,望着众人道:“本官乃大明保定义勇参将李伯信!”

    当然,在没有扬声器的时代,李信的嗓门再大,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听到他的说话,他每说一句话,下面有三百多名义勇营采取人声传递,确保所有人都能听见。

    众人感激李信的救命之恩,纷纷向李信下跪叩谢:“多谢李大人活命之恩!”

    李信没有理会众人,继续说道:“一个多月前,我还是高阳县的生员,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我带着我妹子,在官道上逃命。”

    “我不会骑马,不会射箭,不会杀人,我只会跑,也跑不快,后来鞑子追来了,五个人,骑着马,追着我们四五百个逃难的人射。”

    “一箭一个,一箭一个,像打猎一样,有个老汉站在路中间,中箭了都不知道,还往前走了两步才倒下去。”

    “有个女人抱着孩子跑,被一枪穿了两个,有个十三四岁差的姑娘,被马蹄踩碎了脑袋,我就趴在路边一条干沟里,鲜血喷了我一脸……”

    “我清楚,如果不反抗,我们四五百人,要么被他们像射兔子一样,全部杀死,要么成为他们的阿哈,就是奴隶,落在鞑子手中是什么下场,你们比我更清楚!”

    “我这辈子第一次杀人,从那刻起,我就明白了一件事,鞑子也是肉做的,刀子捅进去也会流血,石头砸下去也会碎,脖子割开了也会死。”

    “他们不是铜头铁臂,他们不是刀枪不入,我杀第一个的时候,手抖得连刀都攥不住。我杀第四个的时候,手不抖了!”

    李信没有高喊口号,只是把他这段时间的经历,像拉家常一样,娓娓道来。

    “在这个糟糕的世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不反抗,就会被鞑子残忍地杀死,他们还会指着尸体说,看这些明狗都是懦夫,都是胆小鬼!”

    “我本来没有想过当一个参将,我只想活命,没想到我升官了,先是担任正五品蠡县守备,现在是正三品保定义勇营参将!”

    “我们义勇营打死了两千多个鞑子,正蓝旗让我们灭了,可鞑子不止一个正蓝旗,他们还有正红旗,正黄旗!”

    “多尔衮带着几万人马,离咱们只有四百多里,他两三天就能到,到时候,他要把我千刀万剐,要把你们重新抓回去,把男人杀光,把女人分给兵丁做奴隶,把孩子扔进火里烧!”

    李信望着众人吼道:“你们怕不怕?但怕有什么用?怕,鞑子就不来了?怕,刀子就不往你脖子上砍了?”

    “我李信没有别的话说,就一句话,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你们是想跟着我,替自己,替你们的爹娘,替你们的老婆孩子,姐妹,讨一笔血债的,还是当一个缩头乌龟,藏在泥土里?”

    李信顿了一顿,接着道:“你们怕死的,想走的,我不阻拦,拿三天干粮,带着家人逃命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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