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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冥王的条件(3/4)

 其中似乎还夹杂着林丽莎,林丽莎,林丽莎的欢呼。

    庄明歌站在窗户边,眺望向远方,人山人海,激情澎湃,声浪如潮,仿佛要掀翻整个夜空,炙热的气氛让温度都上升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

    宛如火花爆发式的菜能够产生的气浪瞬间在圣罗兰内爆发出来。

    林丽莎,风华绝代林丽莎。

    看起来今夜的圣罗兰,成为了她一个人的舞台呢。

    “羡慕嫉妒恨?”有声音问。

    “怎么可能。”庄明歌摇了摇头,蓦然一僵,急忙转身,发现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站在学生会的中央,一瞬间,庄明歌仿佛痴呆了一样,傻傻的看着这个女孩子。

    人们经常把某个美女的眼神比喻成天上的星辰一样美丽,但庄明歌发现即使是天上的星辰,也没有这个女孩子的眼神美丽。

    肌肤如雪,但在洁白的雪也没有女孩子的肌肤白。

    她拥有一张令所有人类都沉迷的脸蛋,倾国倾城的西昂在她的面前也必须自卑,古往今来,没有一位人类可以和她相比。

    即使是受到了众神祝福的潘多拉,在她的面前也黯然失色。

    当然,和她的容貌相比,她周身的气场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气场啊。

    神圣,高贵,可怕,恐怖,都不足以来形容其万分之一。无法用语言来说明,但是看到的话,就永远也无法忘记。

    仿佛蕴含着万千之理,世界万物所有的生存和死亡都蕴含在其中,甚至包括了天地的循环,宇宙的生死,神秘深邃的无法理解。

    “找到你了,你这个小偷!”

    就算庄明歌的大脑在过于贫乏,这位女孩子的气质和话语,也让庄明歌明白了她的身份。他的嘴角不由牵扯出一个苦涩的笑容,结结巴巴的说道:“哈……哈迪斯大人。”

    “是哈蒂丝,不是哈迪斯。”少女瞪了庄明歌一眼,不满的说道:“哈迪斯,哈迪斯的难听死了,要不是为了保持威严,我才不想要这种难听的名字,记住了,小偷,起码应该记住偷东西的主人的名字,哈蒂丝!买白了吗?”

    庄明歌如捣蒜一样疯狂点头。

    这个可是危机,大危机,如果弄不好,自己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话说天使和恶魔等等不是不允许来人间吗,为什么魔王和冥王都来了。

    仿佛看穿了庄明歌的心思,冥王解释道:“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投影,嗯,也无法干涉人间的一切事物,不过说到底也是钻了漏洞,不需要在意。”

    庄明歌心想我很在意啊,既然是漏洞就不要钻啊,为什么你们都喜欢钻漏洞啊。

    “总而言之,我就是想要看一下,敢偷走我东西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黄金时代,盗取我力量都是禁忌中的禁忌。”

    那是因为你的诅咒太过于恐怖了,庄明歌想到。

    “小偷,现在我有一件事情要你做,你要是做成了,我不但不追究你盗取我力量的罪过,还会让你成为我不死军团的一员,怎么样。”

    哈蒂丝一副这是个好机会,所以你一定要把握住机会的脸色。

    庄明歌小心翼翼的问:“那么,哈蒂丝大人,请问我要完成什么事情。”

    “明天中午的比赛,你只要输给林丽莎就可以了。”

    庄明歌微微一愣,顿时为难起来。

    “怎么了,你不愿意?”哈蒂丝的脸色明显难看起来,“区区一个人类拥有如此大的荣幸居然还要推三阻四,你好大的胆子,你知不知道不死军团代表着什么?”

    “不知道。”庄明歌说。

    “不死军团代表着我的直属部队,三界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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