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发动车辆开出了停车场。
开出停车场的一刹那,他知道自己完了。
在这个时间逃跑,就将带来巨大的嫌疑。
该死,怎麽回事?他的脑子一片混乱。
应该没有人发现我。
我是总警监,没有人会觉得我要杀人放火。
我应该回办公室!
他明明知道该做什麽,但是巨大的恐惧让他无法回头。
一片混乱中,他开着车径直向郊外开去。
唯一的理智让他开得不是太快。
NYPD大楼中出现了死气!
李察眯起眼睛,不知道迈尔斯杀了谁,是不是伊莎贝拉?
紧接着,他就看到了火焰和烟雾,闻到了燃烧的气味。
再然後,就是迈尔斯开车从大门快速离开。
他居然在NYPD放了一把火?
牛逼!李察消耗了6单位的【鲜活的血肉】,复活了猫头鹰。
积攒了好几天的血肉,一下子就消耗精光,太浪费了!
「跟紧前面车上的那个司机!」
呜~猫头鹰叫了两声,振了振翅膀,从车窗飞出。
夜晚的车辆很多,迈尔斯开得不急不慢。
李察跟着猫头鹰的感应位置,远远地跟在後面。
迈尔斯一路向郊外开去,车辆越来越少。
足足大半个小时之後,迈尔斯拐进一条小路,驶入一座山林中。
一路上他反覆观察後视镜,确定没人跟踪。
火灾刚开始的时候,NYPD一定认为是场意外,没人会来抓捕他,直到找到艾达的屍体,这件事就会变成凶杀纵火案。
但是这时还有时间,NYPD的人就算找不到他,刚开始也会认为他在外面执勤,不会怀疑他作案。
直到一直联系不上自己,才会察觉出了问题。
迈尔斯非常清楚NYPD的处理流程,他至少有4—5个小时黄金逃亡期。
如果火势够大,消防救援不及时,甚至可能拖延到明天中午。
纽约州本土北部直接挨着加拿大,州境边境总长716公里,一路开车只需要6个多小时,就能进入加拿大。
纽约州与魁北克交界乡间有条罗克瑟姆小路,是个经典越境点。
纽约州加强了管控和巡逻,防止私自穿越,但是那条路的情况非常恶劣,根本封堵不完。
迈尔斯还参与过巡逻路线的制定,很自信自己能进入加拿大。
只要进了加拿大,被捕机率就会大降!
迈尔斯顺着小路行驶,开入一条岔路,尽头是一个林间小屋。
他必须在这里换车逃跑。
迈尔斯慌里慌张地开到小屋入口,车没停稳就跳了下来,还在雪里摔了一跤。
「该死,我今天到底做了什麽?今天是疯了吗?都怪伊莎贝拉那个婊子,她陷害我!」
他思绪非常混乱,知道自己已经铸成大错,但是现在已经来不及後悔了,只能逃跑。
小屋有一个车库。
迈尔斯用钥匙打开车库大门,里面是一辆加满油的灰色皮卡,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逃亡车辆。
安全屋里准备了各种物资,迈尔斯往皮卡上放高能食品、帐篷之类的东西。
迈尔斯搬完,又快速地脱下警服,拿出准备好的平民衣服换上。
剃掉胡子,贴上假络腮胡,戴上棕红色假发套。
一转脸的时间,就仿佛换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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