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他的部落,他的女人,他的孩子都在王庭。
他不会扔下他们不管。
他会在王庭附近重新集结兵力,等着李默来。
这是李默的机会。
一举击溃突厥王庭,活捉阿史那社尔,把突厥人的心脏掏出来。
然后封狼居胥,刻石记功,把大唐的旗帜插在草原上最北边的地方。
这是二哥想要的。
也是他想要的。
他睁开眼睛,从石头上站起来,走回营地,在火堆旁边躺下来,把大刀放在身边,双锤放在脚边,闭上眼睛。
这一次是真的睡了。
天还没亮,营地就动了。
不是被叫醒的,是自然醒的。
一千五百名骑兵,没有人赖床,没有人磨蹭,从毡毯上爬起来就开始收拾东西。
有人往水囊里灌水,有人往马背上捆粮草,有人在检查马鞍的肚带有没有松,有人在磨刀。
动作很快,说话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
赵老根蹲在火堆旁边,把最后一块羊肉烤好,用油纸包了塞进怀里。
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走到李默身边。
“殿下,队伍准备好了。”
李默站在营地中央,面前拴着那匹新挑的黑马。
四岁口,牙口好,腿长,跑起来带风。
他从马鞍上把大刀抽出来看了看刀刃,昨晚磨过了,锃亮,能照出人影。
插回刀鞘,弯腰检查了一下两只锤,锤头上的血迹擦干净了,云纹清晰可见,那一片暗红色的血迹还在。
“出发...”
他翻身上马,黑马打了个响鼻,前蹄刨了刨地。
赵老根举起那面“李”字大旗,旗面在晨风中展开,猎猎作响。
一千五百名骑兵跟在后面,马蹄声在草原上回荡。
队伍沿着突厥人留下的痕迹往北走。
痕迹很明显,马蹄印、车轮印、牛羊的蹄印、人的脚印,还有被丢弃的破帐篷和碎陶片。
阿史那社尔跑得很急,很多东西都来不及带,扔在路边。
有时候能看到几匹死马,肚子被人剖开了,肉被割走了,剩下骨架和内脏,在晨光中泛着惨白的光。
有时候能看到几堆还在冒烟的牛粪,是刚熄不久的,还温热。
“殿下,照这个速度,再有两天就能追上他们。”赵老根策马跑上来,手指在舆图上比划着。
李默没有回答,策马加快速度。
黑马跑得更快了,四蹄翻飞,马蹄踏在嫩绿的草地上,带起一团团泥土和草屑。
身后的骑兵也跟着加快了速度,马蹄声越来越密,越来越急。
四月十五,傍晚。
斥候从前面跑回来了。
“殿下,前面发现突厥人的营地,帐篷好几百顶,人很多,牛羊漫山遍野,队伍拉得很长,还在往北走。”
李默从背上拔出大刀,插在脚边的土里。
“追上去...”
黑马冲了出去。
一千五百名骑兵跟在后面,马蹄声在草原上炸开。
那些突厥人听到了身后的马蹄声,回头一看,看到了那股铺天盖地的烟尘。
有人扔下手里的东西就跑,有人骑上马就跑,有人连马都没有,徒步往北跑。
有人跪在地上,把双手举过头顶,嘴里大声喊着什么,突厥语,听不懂,但那个动作谁都懂,在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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