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不能让这些消息传出去,他目光犀利的看向鬼冢阴机。
后者眯起眼睛,下一刻冷笑的看着那些拍照的外国记者。
东方旭继续说道:“现在,大家再看这两张照片。”
又拿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五人杀完人笑闹着离开的照片,清晰的看到一个倭军士兵身上没有带枪套。
而另一张照片是钟语嫣红着眼睛从地上捡起一个枪套,正在往外掏枪的样子。
东方旭让所有人看完之后,又将照片交给法官,
“从这两张照片上,可以看出来。
我当事人当时用的枪,不是自己带的,也不是什么枪的,而是在地上捡的。”
这话一出,除了倭国人其他的都哄堂大笑。
捡的枪?捡的谁啊?
这不言而喻了。
一个军人能把自己的枪丢了,还被人捡起枪杀了自己,这真的是太戏剧了。
这次倭国人都黑了脸,突然他们觉得那个五个人死的真的一点也不冤枉。
枪都能丢。
死去的五个人:他们真是冤枉,他们没有丢枪。
怪就怪遇见一个挂比,把他腰上那么大的一把手枪,就硬生生的给P图P下去了,他找谁说理去啊。
东方旭再次说道:
“这些照片说明二个问题:
第一,五位倭军士兵,在无审讯、无凭证、无核实,私自刑讯虐杀无辜医护人员。
此行为,已违背国际战时公约,
同时,也违背倭军那严谨的自身军律,属于军中恶徒,滥杀无辜。
他们不无辜。
第二,我当事人手持的枪,乃是作恶士兵中一个倭军士兵遗落的枪支。
根据《军中枪支使用保管协议》遗失枪支,本就死罪。
他们要知道,我的当事人是一个弱女子。
如果不是这个士兵遗失了枪支,就算我的当事人在气愤,她一个弱女子能拿五个倭军士兵如何呢?
所以,他们的死,主要来源于他们遗失了枪械。
而以上所述,均有照片为证据。
也佐证我刚刚提出的三个观点。”
百姓闻言纷纷喊对,倭军死于自己遗失的枪下,怪谁啊。
钟语嫣在人群之中,扬起了笑容。
这番辩护在现代自然是无法被采信,但是在民国,这时候的法制本就灰蒙蒙的,不完善。
因此,这番辩护正适合现在的环境。
山本宏额头有些汗了。
他没想到对方会真有证据,而且这两点他确实没有办法反应。
所以,就不能在纠结这两点。
“我军士兵,只是例行排查嫌疑人员,
就算行为有所错误,但是应该交予我军有军律处置,而不是一个平民动用私刑。
我想大家都被东方律师带偏了,我们审的是钟语嫣杀人案,不是小护士死亡案。
我们要讨论的是,钟语嫣擅自枪杀倭军士兵。
就算她是愤怒枪杀,那也是因私仇动私刑,触发了战时法律,理应判处死刑。”
东方旭勾起嘴角,不紧不慢的说道:
“山本律师所的没错,如果是私仇私刑,自然无话可说。
可是不是呢?
现在,我放第二个证据。”
说完,东方旭命人当庭呈上一枚留声机。
他指尖轻按,老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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