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公诉方更改诉书!(3/3)
有传进审判区影响审理,张秉心铁着脸,更没半分表情。
他扭头,看向公诉方。
“现在,公诉方请宣读诉书。”
话音落下。
而检察官胡广站起身,他手中握着一份文件缓缓起身,口唇微张。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公诉人,检察官胡广。”
“被告人王强,年龄52岁,出生于1950年4月17日,于2002年10月2日被逮捕。”
“经本院重新查明,现更正诉书,被告人王强,因为女儿王梅被死者非法控制、囚禁、强奸等,因此,被告人情绪过激,在防卫过程中,与之发生冲突致人死亡。”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强,触犯《刑法》第234条,犯有——‘故意伤害罪!’”
“同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0条、《刑法》第233条,构成......”
说到这。
胡广顿了顿,旋即眸光凝起,脱口而出道:
“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罪!”
“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依法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