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
孙乔只觉得脑子嗡嗡的。
他和赵刚还在寻思着赌一局呢。
结果,这赌局里。
洗的开庭就直接展现空的公文包说没带材料,随後就跟卸掉方向盘一样,直接说认罪,不给对方赌博的机会。
於是,赵刚认栽了,答应了下来。
但什麽叫......
赵刚认栽之後,你又把证据掏了出来,说实际上自己带了材料?
这行为,如果放在赌桌上是叫什麽?
‘出老千...这一定是出千吧...这肯定是出老千了!’
孙乔呢喃着,旋即脸色逐渐难看下去,原本好不容易平静下的情绪,此刻竟又有些愤怒。
‘庭审你都出千?’
不过可惜的是,徐德是听不到他的话了,此刻只想着给减罪。
......
“尊敬的审判长!”
“依据《民法典》第1156条‘过错责任原则’。”
此刻。
庭审上,徐德好似进入记忆宫殿,检索着脑子里的各个法律记忆。
“原文明确提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确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过失相抵’,‘被侵权方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听着很绕。
但实际上很好理解。
也就是,如果是被害人自身扩大了自己的伤势,那麽,被害人本身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就本案。”
“我方被告人,无论是从药物研发、药物生产、药物生产车间、药物售卖、宠物医院,无一例外,都是以兽用药的标准行事。”
“而宠物医院,在售卖此药之际,也是声称这是兽用药。”
“第一人民医院患者,在明知这是兽用药的情况下,依旧选择私下服用。”
最後的最後。
徐德缓缓开口,如实说着:
“就本案,涉案患者身体所出现的副作用...其自身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
先降罪。
再减刑!
把人用药的罪降低成‘兽用药’,降完,再用这些法例一点点削。
很经典的策略,但架不住好用。
如此......
“综上全部所述。”
徐德深深呼出一口浊气,旋即又深吸一口气,一次性开口道:
“就本案,被告人明确犯有《刑法》第147条‘销售...兽用药罪’。”
“按照量刑标准,应当为3—7年有期徒刑。”
“而依据《民法典》第1156,《民法典》第1173条,被告人仅承担部分责任,应当从轻审理审判!”
“除此外,被告人被捕後,态度良好、供述配合、无盈利思维。”
“在贩卖药物前,不具备任何诈骗行为,应当给予从轻优待......”
刑责很难削。
但只要你叠得足够多,再难削的刑责,总有一天也能削得一点不剩!
徐德就不信,如此多的辩诉砸下去,原告方还不追责高瑜还能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什麽?
至於自己一开始说不辩诉,但现在又辩诉是怎麽回-->>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