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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什么叫他在保护警察?(2/4)



    “其行为已触犯《东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依法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判处!”

    他的话语逻辑缜密、完整。

    每一个字仿佛千斤巨石,压在王强的胸口上令人喘不开气,铐住的双手被他攥的越来越紧。

    审判席上。

    张秉心点点头。

    拐卖案与出现杀人案有脱不开的关系,但在庭审中却不能因此给王强完全脱罪,最多只是减轻些许。

    “请‘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

    审判长张秉心将那双严肃的眸子落在公诉席一侧,律师陈伟身上。

    听到声音,乌泱泱数百人齐齐扭头向那边看去。

    陈伟深吸一口气。

    他站起身,扫视偌大的第一法庭,旋即看了眼徐德,脸上露出个阴恻恻的笑。

    下一刻。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在座陪审人员。”

    “我是被害人民事附带民诉诉讼代理人,律师陈伟,结合今天庭审情况,现在就本案民事赔偿部分,发表如下意见。”

    “被告人王强的故意杀人行为,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唯一原因,依法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陈伟忽的话锋忽的一转,声音响亮,在众人耳旁响起。

    “审判长,这是我方被害人家境的全部资料。”

    说着。

    他将一份份文件举起,递交到身侧的书记员手里。

    “按照法规《东国人民民法典》明确规定,被告人应给予死亡赔偿金‘49700元’!”

    “还应赔偿赡养费。”“被害人父母,父亲李有财61岁,母亲刘翠61岁,农村人士,无退休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

    “被害人没有兄弟姐妹。”

    “按照法规,应当赔偿赡养费‘64600元’!”

    “以及承担被害人丧葬费用‘4043元’、以及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共计‘1762元’......”

    “同时,老人无其他子女,晚年失去倚靠、精神痛苦巨大,我方要求额外赔偿‘100000元’,共计......”

    说到这。

    陈伟忽的一顿,下一秒,他吐出一个令现场所有人震撼的数字。

    “218343元!”

    近乎二十二万!?

    死一个人要赔二十二万?多吗?听起来不多。

    但这里是2002年!

    这年头,乡下农民工月收入不足八百,甚至八百还是高技能工种能拿到的!

    你一个农民工,不吃不喝多久才能攒够二十二万元?

    272个月。

    足足22,近23年!!!

    “二十二万!?家属疯了吧,正常人死了都不会赔这么多,怎么死了个人贩子还敢要二十二万!?”

    听审席上。

    此刻,哪怕是见惯大场面的记者,也是忍不住露出满脸的错愕。

    原本因开庭与素质而静下的听审席,此刻哪怕国徽高悬头顶,也实在是忍不住出现了些许骚动与窃窃私语。

    “二十二万?他怎么不去抢啊!”

    “无耻...无耻!极端的无耻,强盗!”

    “他们哪来的脸敢开口的!?”

    “这个赤裸裸的讼棍,那额外赔偿百分百是他主动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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