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的检察官。
侧面,虽然打码,有些人却依旧能认出,那是海城颇有名气的律师范贺。
身形枯瘦的被告人,在高高悬坐的的审判下,身形宛若蚂蚁渺小。
而右侧,仅有两人,一男,一女,身形单薄。
从主持人的话来看。
这应当是一起社会痛点案件。
精神病、强奸、反杀、农夫与蛇、自卫. . .
只是,解案过程倒是稍有意思。
这是..
「成都案?宣判了?」
海城。
海城,康达红圈律所中。
高管松开握住滑鼠的手,双手抱胸,看着屏幕,右侧那两道身影,眉头微微一挑。
这麽年轻?
而且..…
「原告方在绿森市,强奸对方时声称是精神病. .」
「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在成都捅刺17刀也是精神病?」
高管看着案件解析,脸上一愣,良久才反应过来。
他脸上流露出感兴趣的表情,握住滑鼠的手松开,继续看下去,若有所思的继续看着。
用精神病法打精神病?
这思路 ..,
有点意思。
不只是高管。
绿森市、燕京、四川、青梧省。
所有坐在电视机前,若有所思的人,都是如此思绪。
精神病打精神病?
客观上的证据无法反驳主观精神,但却又能逃避刑责,思路确实刁钻!
若是如此的话...
最差,也是被判强制医疗!
只不过。
就在他们如此想之际,随着主持人继续介绍,众人的表情逐渐愣住。
《法治在线》频道。
随着画面铺开。
主持人解析案件的声音,再次缓缓响起。
「第一次审理,案件因信息质证不清休庭。」
「地方法院,又於2003年,4月15日依法召开第二次审理,而在这次审理之际,辩护律师,递交一份至关重要的信息。」
「被告人张某. ..因为早期经历,其真实年龄存在客观上的偏差嫌疑!」
「依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则!」「法院综合考量多方因素,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 .」
电视上,主持人微微一顿,接着又道:
「缓期三年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
近乎等同於无罪!
甚至连强制执行都没有!?
电视机前。
众人愣住,就连那红圈律所的高管,此刻也为之一滞,眉头挑起。
「精神病+自卫+未成年?」
「有点意思. ..这律师有点意思,单枪匹马敢凿阵,17刀的故意杀人未遂的阵法,愣是被凿出个口子,但.」
高管精神起来了,脸上露出笑意,心中思绪万千。
虽未亲临,但这种查证与案件敏锐感官... ..他从未见到过!
但即便如此。
「还不够。」
「这不是让法官改变强制医疗的理由!」
高管眼神一凝,继续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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