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譁然一片,此时再也忍不住交头接耳起来,嘈杂的声音逐渐在听审席弥漫。
「强奸?这这案子. ..不是只有被告去找原告导致的加害,还有强奸!?」
「嘶,好像有些报纸上有,但基本没人信. . ..」
「刘国富疯了吧,他这麽敢的!?」
「这该怎麽算?真是自卫?从道德的角度上来讲我愿意支持自卫,但从理性客观的视角来看,好像又有哪里不对」
众人私下发出交流的声音,眉头蹙起。
这起案件公布的情况少之又少,他们只能根据报纸知晓前因後果。
也就是,张大持刀前往第九通用综合医院,旋即双方发生矛盾,最终17刀致使刘国富身受重伤,被评四级残伤. ..甚至可能到五级!
可,多数报纸,可从未说过,在17刀之前,还存在刘国富强强奸的行为!
那里可是医院啊. .…
刘国富身上还摊着两起案子,一起成都强奸案,另一起绿森市强奸案。
甚至病房还有监控. .但凡对方真在医院做了,近乎百分百能确定,对方压根就没病发,即便有精神病,但侵犯的行为绝对是在清醒之际犯下!
三起案子叠加起来. ..少说十年起步,而又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绝大概率一辈子接受强制医疗。所以,常理来说应该是能不犯事就不犯事。
但刘国富偏偏还选择强奸!!!
「这人.到底怎麽想的!?」
终於,听审席有人忍不住了,脸上流露出错愕,半晌也没明白其脑回路。
「冒着这种风险,也要实施强奸!?」
「不一定吧,没道理做这种事啊. . .」
「辩护律师也没道理说这种容易被拆穿的话!」
「嘘,你没看法官都没什麽意见.. . .」
现场开始骚动起来。
下的记者张苗苗眉头皱起,明显是陷入思索之中
审判。
审判长孟俊峰此时注意到场下的骚动,他微微吸了口气,旋即抽出自身象徵法律的锤子。
「砰砰!」
手掌握着法槌敲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肃静,肃静!」
一阵声音响彻在法庭,以他为中心向四周荡去。
而随着声音的传播,整个第一法庭,此时也逐渐归於沉默,一片安静。
见此。
审判长孟俊峰稍稍思索,旋即扭头,看向公诉席。
旋即沉声道:
「公诉方,面对上述被告所言...」
「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进行表述?」
异议?
异议肯定是有的!
公诉席上。
「正当防·....啧,角度是好角度,案发中期的确是存在「疑似强奸』的行为,如果是强奸,那被告人就确切地遭受到了最高档次的暴力侵害.....」
「无限自卫权也就随之出现。」
几个检察官低头,小声交流了一番。
只可惜 .
「异议!」
检察官邓世杰开口道,他擡头,看了眼高坐审判上的邓世杰,沉声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听审席诸位。」
「我方所言「故意犯罪」...」
「根据《最高检案件证据规定》,判定一个人的主观故意链,是要从客观角度. ..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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