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基础上,再次加重!
但话又说回来了。
正如一个动漫角色曾说过,要用魔法来打败魔法!
在现实里也一样,成年人对未成年作案,那就要严判,从严从重。
但若是未成年对未成年,那基本无效。
所以。
两边都是精神病呢?
“精神病欺负精神病,算是欺负弱势群体吗?”
“如果是,那就要从严从重,但考虑到加害者也是特殊群体,又要谨慎宣判,一正一负,抵消了。”林月眉头微微一跳。
她的大脑开始在这绕口令一般的思维上思索。
从法律上,精神病并非完全的弱势群体,且,和未成年不同,需要在发病期才会去掉刑责。可只要能证明张大也有病,案件将会瞬间撕扯开一整块拉扯空间!
只是.....
她思索片刻,最後狐疑的开口道:
“不好说。”
“张大的精神意识并未断层。”
“刚才在会见室,我们也问过对方,还记不记得案发期间她做了什麽。”
“张大的回答是.记得。”
林月摇摇头。
“这个病..和常规的记忆断层,意识模糊不同,可以说个人意识很清楚。”
如果能精神对精神病,那自然是好的。
可问题也来了。
张大犯案时,她的意识是清晰的,是知晓自身在做什麽的,哪怕是现在,脑子里也记得现场发生的一切“不。”
徐德立马摇头否定,他稍稍思索,出声将其驳回。
“精神病法例中,并非是看意识是否昏迷来进行刑责判定。”
“而是根据“是否能控制自身’!”
“所谓的意识消失,只是充当佐证,可以证明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信息罢了。”
换句话说。
假设,你想杀一个人。
你的思维想杀,你的精神想杀,你的意识也想杀。
而你的行为,也确实将对方杀害,且杀人的记忆留存、与杀人期间存在意识。
那麽。
从上述来看,你就是一个需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人。
但实则不然..…
哪怕你本身就想杀了他,但杀人行为,是出於身体不受控制之际所将对方杀害,那麽..…从法律上。
依旧处於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不止一种,有些病症是作用在精神。。”
“比如癔症。”
“会令人陷入到思维的一角、进行极端的情绪化,而因这种情绪催动身体杀人. . .”徐德缓缓开口,说着,他顿了顿,旋即吐出几个字。
“依旧不负刑责。”
“与杀人期间完全没有意识,处相同档次!”
一侧的林月眼角一跳。
她站起身,围着徐德不断转悠,视线在对方身上来回打量。
“干嘛?”徐德狐疑。
“没什麽,我就是好奇,你怎麽会知道这麽多奇奇怪怪的知识. . .”
林月双手插着柳腰,看着对方,满脸都是感慨。
对方是律师,知道法律知识也就罢了。
但怎麽还了解精神病领域的知识!?
奇奇怪怪。
“因为我不是水货真君。”
徐德看着面前这女孩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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