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
但问题也来了....
“真正增多的从来不是无端反杀!”
“而是民众面对不法侵害,敢於依法自保的意识!”
“并非是防卫意识增多才导致案件频发,而是居民没有防卫意识,才导致违法分子敢於侵害他人!”“唯有树立标准,在合理的范畴内进行自保,才会止住不法侵害!”
徐德再次开口,依旧没有看稿,短时间便将其说出。
正当防卫,不是鼓励你去无端杀人。
而是在你受到侵害後,可以自卫!
此时。
你代入侵害人的视角,一个不会反抗你的,和一个会反抗你的受害者,你更愿意欺负哪个?如果说,所有人都会反抗你呢?那你的侵害行为,是否要停止!?
最重要的是..
恍惚间。
还没等台下的众人深吸一口气思索。
台上。
徐德再次抛出个重磅炸弹。
“现有《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请问诸位,这条法例本意是保护受害者。”
“但在实际应用中.”
“他究竟是保护的受害者..还是加害者!?”
说着。
他顿了顿,忽的没有任何犹豫,果断将自己想说的、要说的,全都一股脑丢出。
“就以现在的“正当防卫’来说。”
“现有法例想将其启动,需要居民已经受到加害的情况下,去思考,能不能反抗、要不要反抗?”“甚至如果要反抗,那要反抗到什麽度?”
“这些都是顾虑!”
“可加害人却从来都没有这些顾虑...”
一个人在受到侵害的时候,你还得先考虑自己要怎麽动手。
这怎麽可能!
可一旦动手,你就会被判定成“互殴’,若是将其自卫杀死. ..那你就是个杀人犯,需要被判刑。判刑後,三年,四年看着轻飘飘的。
可别忘了,人是个群居性动物!
你生活所需的一切,都是要从社会所汲取。
谁会愿意跟一个档案上写着“杀人’的人生活?老板会雇佣?会有异性喜欢?
这些都是束缚。
束缚住一个,本该去反抗,被无端侵害的人!
“综上所述 ...”
徐德环视一圈,完全没有答辩该有的平静与逻辑缜密。
反倒是,他甚至还进行一句反问。
“现如今有关《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这条法例。”
“究竟是在保护侵害者,避免侵害方遭受反击,还是在保护受害者生命安全!!?”
话落的刹那间。
整个现场。
所有人顿时眼睛睁大,脸上流露出震惊,忍不住头皮发麻,情绪内心涌起惊涛骇浪。
他们下意识看向前面那些人,尤其是杜维和陆国华。
徐德所说。
正是目前有关“正当防卫’争议的核心因素。
防卫者难以自卫,不敢出手。
“素材.全是素材!”
“好多素材!”
会议大厅。
原本安静了足足六天的新闻记者,此时眼中冒光,连忙举起那快生锈的相机,不断对台上进行拍摄。他们内心激动不已。
好家夥。
贴脸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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