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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报警拐卖!你做的很好(4/5)

br>    东国老资历都是一些古板严肃的人,但面前这人竟然还放纵,甚至说是...鼓励?

    林月则是低头,将脑袋埋进胸里,假装鸵鸟看不见。

    见此。

    徐德看向主持,稍稍迟疑後,又道:

    “从客观角度来讲,我的行为...有些破坏司法秩序,您不觉得这点不对?”

    司法的流程很重要。

    这东西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但徐德打官司却将其视若无睹.. ...

    观心主持却道:

    “你觉得对吗?”

    “你觉得对,那便对。”

    “这世界上没有完人,也没有完全正确的法例,有的,只有被法例束缚下,复杂的人。”

    “有些人利用法例逃避秩序,有的人又被法例所保护。”

    “法本身就有问题,引用也有问题,保护之人更有问题,在这些基础上,添一条手段有点问题,又有什麽关系?”

    做奸臣,你得奸,做清官,你得比奸臣更奸!

    律师也是如此。

    正如对方所言。

    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基石所用,而基础人员实在是太多,不可能束缚的了所有人。

    如此,就会出现小部分受害者。

    但法又不能改,因为它还要维护绝大部分人的安稳。

    於是乎,就呈现出这种,用一小部分法例无法完善的受害者,来换取绝大多数人的安稳的画面。“您觉得法例不是死规矩?”

    徐德眉头一挑,愈发诧异这个老资历。

    老资历观心主持哈哈一笑,开口道:

    “自然。”

    “一些程序,流程,他人的冷嘲热讽,小友,该放下就放下。”

    “毕竟,法,本身就不完善,凭什麽要求所有律师在不完善的法例下,依照规则,对破坏规则的人进行审理?”

    法是不完美的,注定会有一小部分人利益被侵犯。

    比如离婚案。

    女性天然百分百能带走孩子,以及拿到抚养费这点很不合理,对男性有些压迫。

    但实际上呢?

    假设,现在没有任何法例偏袒女方,在分配孩子时会如何分配?

    自然是看孩子未来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

    但问题来了,男性在身体结构上,天然比女性多出许多的“劳动能力’,平均工资更高。

    如此,那凭什麽将孩子判给女方?

    所以。

    在没法例的情况下,女性和男性的生态位倒转了过来。

    男性近乎是百分百得到抚养权!

    但,孩子又是女方所生下,期间所付出代价极大,到了最後,却连孩子都没有. ..

    甚至说。

    女性身体结构,导致社会平均工资低,离婚後却要独自承担抚养孩子.. . ...

    纯客观角度来讲,这合理吗?

    这种完全扭曲畸形的东西,自然不合理,所以也不被允许!

    所以,民法典中,有关法例出现了。

    在抚养权中下手,直接偏袒女性!

    如此,将在法院中女性的竞争力,与男性拉到同一水准,甚至更高!

    但问题也来了。

    如果有人故意利用这条法例呢?

    比如..食品公司张虎的老婆白洁,又或是王宇的妻子杨春萍。

    双方利用这条重要的法例为自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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