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於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 ..”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於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後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
只可惜 .,
恍惚间,代理人席位。
一道声音忽的再次响起!
“没错,审判长,依据被告席所说,被告人刘婧琪明显该从严从重进行审判!”
徐德再次开口,将自身的视角与逻辑铺展开。
只是..
从...从严从重?
张伟一愣,明显没反应过来。
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犯下的事. ..到了13年後的现在,怎麽可能还从严从重!?
他不理解。
不过下一秒,在场众人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只见。
徐德脸上忽的流露出笑容,他笑的很畅快,扭头看向台上三个法官,直言道: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刑法》第61条,即:“量刑总原则,基础’。
“量刑原则明确规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於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其中,所谓的“情节’,即:平时品行、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
“所谓的社会危害性,即:再犯可能性、出狱後对社会的潜在危险!”
法官量刑不是随便量的。
正如之前,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法官并不会只看造成了什麽样的後果来判。
而是还会因其余因素影响判罚!
也就是品行、悔罪、再犯可能性。
品行不佳,认罪态度极其恶劣,再犯可能性极高,那麽,从法例上来看. .. …
“被告人刘婧琪,13年前,仅6岁大便诱拐三岁男童进入深山,其道德便十分恶劣,彰显其低劣品相!”徐德没有任何犹豫,果断将一击毙命的话说出。
“甚至,13年後依旧再犯,更是足以证明,被告人刘婧琪更是毫无悔改之心!”
“其再犯危险性极其之重!”
“依据法例,应当从严从重进行审理!!!”
话落的刹那。
被告席。
张伟瞬间血压升高,双目赤红爬上血丝,喉头一甜,整个人怒目圆睁的看着徐德。
没了...全没了!
他用13年前,对方只有6岁来减轻责任进行量刑。
对方却用6岁品行低劣,19岁依旧不改,出狱後社会危害性极大反攻. . ..
完了,..全完了!
他的三条辩护,此时用了竟跟没用一样,甚至...
甚至“杀人罪’上的从严从重,远比诱拐本身的罪责还严重!
如此想着。
张伟呼吸愈发急促,但大脑却感到缺氧,好似上岸的鱼,拚命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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