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哪怕是弄断了一根参须,一旦造成漏浆,那都是暴殄天物。
好在这株宝贝会选地方,这是生在杉树底下,根系往地下走,如果是那种阔叶樟树,参须和树根缠在一起,想要抬出来,可就麻烦了。
张崇兴的手艺,未必能把这大棒槌完整的抬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张崇兴忍着蚊虫叮咬,耐着性子,一点一点的往下。
棒槌的身子已经完全暴露了出来,上面的铁燕纹清晰可见。
而且已经长出人形了,胳膊腿都是齐全的。
张崇兴掏出水壶喝了一口,继续清理参须。
天渐渐黑了,好在张崇兴的包里有手电筒。
用绳子系好了,挂在头顶的灌木上。
人参大半已经出来了,如果不能一气呵成的话,即便是夏天,夜里的山风也会把人参给伤着,那可就完犊子了。
还剩下一点儿,成功就在眼前,越是到了这个时候,越是不能慌。
张崇兴放下鹿骨钎,活动了一下手指,突然一把抓住一直放在身旁的三八大盖儿,身子翻过来躺在地上,朝着斜侧方的一棵树扣动了扳机。
啪!
一声枪响过后,接着是重物落地的动静。
张崇兴开完一枪,迅速起身躲到树后,他刚闪开,一颗子弹就打在了他刚刚趴着的地方。
娘的!
还有人。
对方开枪的瞬间,张崇兴就已经锁定了位置,拉动枪栓,一枪打了过去。
啊……
惨叫声传来。
刚刚有人靠近的时候,张崇兴就已经察觉到了,只是当时正是关键时刻,见对方没动,他便也就假装不知道。
刚刚拉动枪栓的声响,将他给惊动了,知道对方要动手,这才决定先下手为强。
山里的买卖,杀人越货不算啥新鲜事。
尤其是,张崇兴在抬大棒槌,难免会引起别人的贪欲。
张崇兴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十几人的参帮,在山里寻见了一个大棒槌,人人都想独吞,结果引发了火并,最后十几个人都死在了山里。
像这种老林子,真要是死个把人,很难被人发现。
血腥味儿很快会引来野兽,转眼的工夫就能被吃得毛都不剩。
张崇兴等了一会儿,没敢轻举妄动,他也不清楚对方到底有几个人。
幸亏他的视力极佳,即便天黑了,周围也能观察得一清二楚。
仔仔细细地搜寻了一阵,确定没有人了,第二个被张崇兴放倒的那个人,一开始还哼哼唧唧的,这会儿也没了动静,多半是死了。
杀人这种事,张崇兴也不是头一次了。
说心里话,还真没啥心理负担。
对方刚刚也是打算要他的命,他要是手艺不行,现在死的就是他了。
缓了口气,张崇兴又回到了刚才的位置,继续抬棒槌。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日头落山的时候,张崇兴终于把这株宝贝给抬了出来。
从参颅到最长的那根参须末端,少说也有半米长。
拿在手里掂了掂。
清理泡制好,最起码也得一斤往上了。
还真是国宝啊!
张崇兴上辈子听说过,黑龙江的通河县曾发现过一株505克的野山参,号称世界第一。
他手上这一株,在份量上只多不少。
寻了一块大青石,把棒槌放在上面,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
随后又挖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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