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我来说,这不是小事。”陆峥野看着她,语气无比认真,“这腿伤困了我五年,是你让它好起来的。这份情,我记一辈子。”
他的眼神太过专注,太过炙热,林栖柚被他看得有些心慌,连忙转身往厨房走:“你先坐,我锅里还卤着东西呢,快好了。我给你倒杯水。”
看着她略显慌乱的背影,陆峥野忍不住低笑了一声,眼底的温柔更浓了。
他跟着走进了厨房,就看到灶台里的火烧得正旺,大铁锅里的卤汤正咕嘟咕嘟地翻滚着,红亮浓郁,里面卤着五花肉、鸡爪、猪蹄,香气扑鼻,整个厨房都被卤香填满了。
“你每天都要卤这么多?”陆峥野看着满满一锅卤味,开口问道。
“嗯,国营饭店那边,现在每天要四十斤,周末还要加量,我每天早上都得早起卤,不然赶不上送货。”林栖柚一边说着,一边用长勺轻轻搅动着锅里的卤汤,防止糊锅。
陆峥野看着她忙碌的身影,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从红旗村到县城,有十多里的土路,坑坑洼洼的,她一个姑娘家,每天背着几十斤的卤味,步行去县城,太不安全了。更何况,她现在生意做得好,难免有人眼红,之前就有同行想找她麻烦,万一在路上出点什么事,后果不堪设想。
他之前就想着陪她一起去,可那时候两人还不算熟,怕她觉得不自在,只能偶尔借着去公社开会的由头,顺路送她一趟。
现在不一样了。
陆峥野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等林栖柚把火调小,转过身来的时候,他才开口,语气郑重地说道:“栖柚,以后你去县城送货,我陪你一起去。”
林栖柚愣了一下,连忙摆手:“不用不用,太麻烦你了。你每天要管大队里的事,还要巡逻、去公社开会,已经够忙的了,我自己去就行,不碍事的。”
“不麻烦。”陆峥野看着她,语气不容拒绝,“大队里的事,我早上就能处理好,公社开会也大多是下午,正好顺路。我骑三轮车带你,比你走路快得多,也稳当,卤味也不会颠洒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最近县城周边不太平,有几个地痞流氓,专门盯着单独出门的姑娘下手。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
这话不是危言耸听,他昨天巡逻的时候,就听邻村的大队长说,有个姑娘去县城赶集,被流氓抢了东西,还差点受了欺负。
林栖柚看着他眼里的担忧和认真,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不是矫情的人,也知道自己一个人天天背着几十斤的东西跑县城,确实有风险。更何况,有陆峥野陪着,不仅安全,也确实能省很多力气。
更重要的是,她心里,其实并不排斥和他单独相处。
“那……那就麻烦你了。”林栖柚抬起头,看着他,眼里带着笑意,“陆队长,真是太谢谢你了,总是麻烦你。”
“跟我不用说谢谢。”陆峥野看着她笑起来的样子,心都化了,嘴角也跟着扬了起来,“以后每天早上,我七点过来接你,咱们早点去,早点回来。”
“好。”林栖柚笑着点了点头。
锅里的卤味正好卤好了,林栖柚关掉火,用夹子夹了一块刚卤好的猪蹄,又拿了个干净的油纸包好,递到陆峥野面前:“刚卤好的,你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正好当早饭了。”
陆峥野也没推辞,接了过来。猪蹄炖得软糯脱骨,卤香浓郁,一口下去,咸香入味,肥而不腻,比他吃过的所有卤味都要好吃。
他一边吃着,一边看着林栖柚把卤好的食材捞出来,放凉之后,用油纸仔细地包好,分成了两箱,动作麻利又熟练。
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洒在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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