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枪拉一下枪栓,射速慢得可怜。
而且很多人根本不会瞄准,闭着眼睛乱打,子弹飞到哪里去都不知道。
而国军那边,虽然是侦察队,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
一百个人,配合默契,火力凶猛,打得游击队抬不起头。
“冲!冲上去!”
阿巴屯狂吼,“他们只有一百个人,冲上去就赢了!”
游击队员们从地上爬起来,端着枪、举着刀,嚎叫着向国军冲去。
但国军的火力太猛了。
机枪不停地扫射,步枪精准地点射,手榴弹一颗接一颗地扔过来。
游击队每冲一步,都要倒下十几个人。
冲到三十米的距离时,国军突然停止了射击。
“上刺刀!”年轻军官大喊一声。
一百个人同时拔出刺刀,装在枪口上,然后从草丛里跳出来,迎着游击队冲了上去。
“杀!”
一百个人,像一把尖刀,直直地插进了游击队的队伍里。
刺刀对砍刀,步枪对长矛。
但国军的刺刀术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出手快、准、狠,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杀得游击队人仰马翻。
游击队员们虽然人多,但大部分没受过正规训练,打架全凭一股蛮劲。
碰到国军这种训练有素的对手,就像羊群遇到了狼群,根本打不过。
一个照面,游击队就倒下了一百多个。
又一個照面,又倒下了一百多个。
游击队的阵线开始松动,有人开始后退。
“不许退!不许退!”
阿巴屯狂吼,拔出手枪,对着后退的人开了两枪,打死两个,但根本拦不住。
国军的年轻军官带着人,一路冲杀,硬生生从三千多人的包围圈里撕开了一道口子,冲了出去。
“撤!”
年轻军官大喊一声,带着剩下的八十多个人,消失在丛林的深处。
阿巴屯站在尸堆中间,浑身是血,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的身边,横七竖八地躺着游击队员的尸体,至少三百具。
而国军那边,只留下了不到二十具尸体。
三千人对一百人,打了不到半个小时,自己死了三百多,对方跑了八十多。
阿巴屯的脸在抽搐,眼睛红得像要滴血。
“混蛋!”
他一脚踢翻地上的一具尸体,声音嘶哑,“废物!都是废物!”
手下的头目们低着头,不敢吭声。
阿巴屯转过身,一巴掌扇在带队头目的脸上:
“三千人打一百人,打不过?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头目捂着脸,委屈得不行:
“头领,不是我们不行,是支那人的火力太猛了。”
“他们有机枪,有手榴弹,还有刺刀。”
“我们呢?大部分人连枪都没有,拿着砍刀往上冲,那不是送死吗?”
“是啊头领,”
另一个头目也站出来,“我们的枪太差了,打一枪要拉半天栓,支那人那边机枪一梭子过来,我们就倒一片。”
“这仗怎么打?”
“头领,咱们得跟日本人要枪啊!没有枪,根本打不过支那人。”
阿巴屯咬着牙,没有说话。
他知道手下说的是实话。
游击队的装备太差了,根本不是国军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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