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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庭审的法槌敲响时,省高院大法庭内鸦雀无声。网络直播画面稳定清晰,镜头依次扫过合议庭成员、出庭检察员、辩护人席位,以及站在被告席上的全俊熙。他身形端正,神色平静,没有多余表情,既不显得委屈,也不显得激愤,只以一种坦然的姿态,等待法律给出最终答案。
法庭调查阶段顺利结束,案件的核心事实已经清晰:全俊熙在青城修建清修居,存在未批先建的行政违规行为,但生态扰动轻微,且提前制定复绿方案,并无刑事犯罪所要求的主观故意与严重危害后果。真正决定这场庭审走向的,并非土地与生态的定性,而是原审判决中最致命的错误——将已经执行完毕十八年的旧罪,重复评价并加重处罚。
法庭辩论开始后,对方律师率先发起进攻。他手持一本厚重的刑法学术著作,神情严肃,语速平稳,试图以专业论述掩盖原审判决的违法性。他不断强调,前科记录是衡量人身危险性的重要依据,即便刑罚执行完毕,司法机关依然有权在量刑时予以参考,因此原审法院的判决并不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为了加强说服力,他多次高声朗读书中条文,将书页拍得清脆作响,试图以权威著作压制辩护观点。
“审判长,审判员,本书明确指出,前科的评价价值并不因刑罚执行完毕而消失,这是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原审判决据此对全俊熙从重处罚,于法有据,于理相通,应当予以维持。”
对方律师合上书本,脸上露出一丝胜券在握的神情。在他看来,这本权威著作足以成为压垮全俊熙的最后一根稻草。
法庭内的气氛瞬间紧绷,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罗翔身上。
只见罗翔缓缓起身,姿态从容,语气平和,没有丝毫情绪起伏,完全是一名资深学者与辩护律师的专业模样。他目光平静地看向对方律师,轻声开口,一句话便让全场气氛发生根本性转变:
“你手里拿的这本书,主编是我。书中的观点、注解、条文解读,全部出自我的撰写。”
话音落下,对方律师的脸色骤然僵住,下意识低头看向封面。主编一栏,“罗翔”两个字清晰醒目。他引以为杀手锏的武器,竟然出自眼前这位对手之手,这一幕在法庭上极具冲击力,却又完全符合现实逻辑。
罗翔没有乘胜追击,而是以极其严谨、克制、理性的态度,开始对法条与学说进行正本清源的解释。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句句有据,每一句话都严格锚定刑法条文与立法本意,没有半句多余的情绪化表达。
“你所引用的内容,出自本书第三章第七节。但你只引用了前半段,刻意忽略了我亲自撰写的注解部分。在该段文字下方,我明确批注:前科评价的适用,仅限于再犯同类犯罪、漏罪、累犯等法定情形,绝对不适用于已全额执行完毕、且与后罪无任何关联性的旧罪。一罪不二罚,是现代刑法的基石性原则,任何机关都无权突破。”
他顿了顿,继续沉稳说道:
“全俊熙十八年前所犯罪行,与本案所涉土地、生态问题,属于完全不同的事实、不同的行为、不同的主观过错。他已经服刑十八年,刑事责任彻底终结。五年前,本院已作出生效无罪判决,确认其不存在新的犯罪行为。五年后的原审判决,无视生效裁判,重复评价已了结旧罪,将行政违法拔高为刑事犯罪,这不是对学说的适用,而是对法律的歪曲。”
出庭检察员随即起身,发表法律监督意见:
“本院支持辩护人观点。原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根本性错误,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并改判全俊熙无罪。针对本案中可能存在的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问题,检察机关将同步移送线索,依法追责。”
对方律师试图再次辩解,却早已失去立论基础。他手中的著作,此刻不再是攻击的武器,反而成为证明原审判决违法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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