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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法不容覆(2/3)

停下话语,办公室里静得可怕。

    他的愤怒,不是情绪,而是对法治被玷污的痛心。

    “我再讲得直白一点。

    全俊熙当年害死一家三口,是真的,他也坐了18年牢,已经还清了。

    法律不允许一个人为同一个错误,先坐18年,再坐20年,一共38年。

    这不是惩罚,这是报复。

    这不是司法,这是构陷。”

    张悍坐在对面,浑身颤抖,眼眶通红。

    这么多年,所有人都在骂师父当年的错,却没有一个人说一句:他已经受过罚了。

    只有罗翔,把最公正、最法治、最底线的那句话,清清楚楚讲了出来。

    罗翔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情绪,重新回到最冷静、最专业的状态。他拿起笔,在再审申诉材料上写下最关键的一行字:

    “原审判决将已执行完毕18年的旧罪重复评价、加重量刑,严重违反刑法‘一罪不二罚’原则,属于适用法律根本性错误,依法必须撤销。”

    “我现在明确告诉你。”罗翔看向张悍,语气斩钉截铁,

    “全俊熙当年有罪,已服刑18年,账已清。

    青城案里,他未批先建有错,但罪不至刑,更不该判20年。

    重复处罚,就是违法;

    违法判决,必须推翻。”

    “五年前,我救他,是因为他被诬告;

    五年后,我救他,是因为法律不能被当成报复的工具。

    法治的底线,不能被这群人踩在脚下。”

    他站起身,目光坚定如铁:

    “我会立刻把‘旧罪重复评价、违反一罪不二罚’作为第一突破口,提交省高院。这一条,是致命漏洞,是程序死穴,只要高院认法,就必须启动再审。”

    “他们用18年前的旧账杀人,

    我就用刑法的底线,把这条命救回来。”

    当天下午,罗翔正式递交《再审申请书》。

    厚厚卷宗里,最刺眼、最有力、最无法反驳的,就是那一行:

    刑罚已执行完毕,不得重复评价,不得再次处罚。

    消息传出,青城天下道馆的新管理者、资本方、崇元寺、清云观的人,瞬间脸色煞白。

    他们最得意、最稳、最不敢翻的“铁证”——

    全俊熙的“前科”——

    在罗翔手里,变成了原审判决违法的铁证。

    高墙之内,第三模范监狱。

    张悍隔着探视玻璃,把罗翔的话原原本本带给全俊熙。

    全俊熙静静听着,许久没有说话。

    阳光落在他脸上,平静、释然、坦荡。

    他当年做错事,认,服刑,赎罪,不怨不悔。

    可他不能接受,用同一个过错,关他一生。

    “罗律师懂法。”全俊熙轻轻开口,

    “我坐过18年,那是我应得的。

    后面这20年,是他们强加的。

    法律会还给我公道。”

    玻璃两侧,师徒相望,眼中再无迷茫。

    法不容覆,理不可欺。

    一罪不二罚,是底线,是天理,也是正义。

    而那些把法律当武器、把旧罪当刀子的人,

    很快就会知道: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用来报复的,

    而是用来守护最后一条底线的——

    犯过的错,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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