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牛皮纸包,上面写着“生大黄”三个字。
那是给餐厅驱虫,偶尔也给便秘客人通肠用的猛药。
一个念头钻进了他的脑子。
陈锋那个人渣说过,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为了活下去,为了赢,什么手段都可以用。
“唐韶华啊唐韶华,你终究还是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他心里苦笑。
他左右张望了一下,周围的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他摘下手套,快速抓起纸包,手微微颤抖着,将一些黄色粉末,悄悄抖进了旁边一杯专门给前厅钢琴师准备的浓缩咖啡里。
粉末很快融化,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完这一切,他回到水槽前,手臂撑在槽檐上,听着心脏“砰砰”作响。
果然没过一会儿就有人取走了咖啡。
不知道过了多久,唐韶华甚至以为自己要刷盘子刷到地老天荒。
前厅的钢琴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串不和谐的噪音,像有人一屁股坐到了琴键上。
一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捂着肚子,夹着腿,脸色惨白,从台上冲了下来,直冲厕所。
餐厅经理急得满头大汗,追在后面喊。“回来!快回来!胡小姐马上要上台了!”
可那钢琴师哪里还管得了这些,括约肌现在是他唯一需要捍卫的阵地。
可是这一进去,就是十多分钟,餐厅经理终于等到他推开了厕所门,还没等张嘴,钢琴师脸色一变,猛地转身返回了厕所,接着就是山呼海啸的声音传来。
餐厅经理听着前厅传来的阵阵私语之声,知道不能再等,很多有头脸的人物都是冲着胡曼青表演来的,不能再耽误下去了。
他病急乱投医,集结了所有员工,“谁!谁会弹琴?!救个急!”
唐韶华慢条斯理地解下围裙,擦了擦手,走了过去。
“经理,我会弹。”他声音沉着,举止优雅,仪表堂堂。“李斯特还是肖邦?随你点。”
餐厅经理眸子一亮,手一指领班。“那个谁。你俩身材差不多,把你衣服脱下来。”
莱茵河餐厅前厅,灯光璀璨。
当唐韶华坐在斯坦威钢琴前时,整个人,气场都变了。
他深吸一口气,将腰背挺得笔直,修长手指轻轻搭在黑白琴键上,优雅从容,宛若小说中的贵族。
一段流畅前奏响起,手指舞动,在黑白键中翩然跳动,音符如流水般淌出,技惊四座。
经理嘴巴张成了“O”型。
胡曼青走上舞台,看到钢琴师换了人,微微一怔。
当她的目光和唐韶华对上时,眉头几不可查地皱了一下。
唐韶华毫不避讳地直视着她的眼睛,本能的惊艳。
这个女人,离近了看,更是美的触目惊心。
胡曼青眼神里闪过一丝厌恶,但她脸上依旧挂着完美的微笑。
又是一个贪图美色的登徒子!
歌声响起,琴声相随。
琴键在唐韶华指下变成了战场。他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指尖重重砸落,低音区轰鸣如炮火。胡曼青的歌声却像穿行在战壕间的野玫瑰,高亢、凄厉,死死咬住琴声的尾音,寸步不让。这合奏,像是两柄利刃在空气中无声交锋。
一曲终了,台下掌声雷动。
借着转身鞠躬的间隙,胡曼青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看够了吗?再看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唐韶华微微一愣,随即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同样低声回应:“曼青小姐的音准完美,只是这首舒伯特的《野玫瑰》,似乎唱得太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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