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有点不敢想,等他回到香港,他儿子会不会已经纹了纹身?
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涌上来,不是感动,也不是愧疚。更像是一种…羞耻。
他五十岁了,一辈子乾的就是挖人隐私这种事。挖到了就卖钱,卖了钱养家餬口,天经地义。
可是今天,他挖到的这个人的隐私,
不是什麽见不人的丑闻。
不是什麽权色交易、私生子、吸毒嫖赌。
而是一个孤儿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默默地做着善事。
一千万。
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把一千万人民币撒在了这片穷山沟里,不求回报,不图虚名,甚至没有告诉过任何一个记者。
如果不是自己费尽心机地追踪到这里,这件事可能永远不会被外界知道。
「妈的。」老鬼低声骂了一句,不知道是在骂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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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哥?」阿强回头看了他一眼。「没事。」老鬼将照片塞回口袋:「开快点,赶飞机。」
……
回到香港的第二天下午,老鬼坐在自己那间烟雾缭绕的办公室里,面前摊着那趟福建之行的全部收获。
红纸的照片、墓碑的照片、功德碑的照片、学校的照片、县里的录音…
料,够了。
而且是大料,重磅大料。
「华语天王郑辉父母双亡!十八岁孤身抱骨灰归乡!」
「天王秘史:一个你不知道的郑辉!」
「郑辉三张专辑中的隐藏秘密,那些唱给亡父亡母的歌!」
老鬼的脑子里已经自动生成了十几个爆炸性的标题。
他太了解这个行业了。
这条料一旦放出去,整个亚洲娱乐圈乃至世界都要炸。全世界都在追捧的天王巨星,坎城三冠王,原来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
而他那张卖出了几百万张的《半生》专辑里,《父亲》、《父亲写的散文诗》、《爸爸妈妈》,这三首歌,不是为了卖惨,不是为了博同情。
是一个没有爸妈的孩子,写给再也见不到的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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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的冲击力,比任何绯闻都要强一万倍。
因为绯闻只能让人好,而这个故事,会让人心碎。
老鬼点燃一根烟,在烟雾中眯起眼睛。
他同情郑辉,但料终归还是要卖的。
他带了三个人去福建,机票食宿加租车加阿林的劳务费,还有前面这半年跟踪郑辉的总花销。
他不是慈善家,他是狗仔。
而且他不是一个人在行动,阿强和阿林都知道这件事。
他不卖,他们也可能会把消息传出去。到时候别人拿着他的线索跑一趟福建,钱就是别人的了。「阿强。」老鬼掐灭菸头。
「鬼哥。」
「联系壹周刊,就说我手上有郑辉的大料。」
……
壹周刊编辑部,当天傍晚。
总编刘志强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准备下班。一听是老鬼,他立刻又坐了回去。
老鬼在行内的名声他太清楚了,这人虽然人品不好说,但嗅觉一流,手上出过的料从来没有假的。
「鬼哥,好久不见。什麽料?」
「电话里不方便说。我带样品来你们编辑部,你叫你老板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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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挑了挑眉毛:「叫我老板?鬼哥,这个料这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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