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000年,ta已经站稳脚跟,在独立电影领域建立了很强的口碑。他们代理的导演名单很有说服力,伊纳里图、金伯莉·皮尔斯、大卫··拉塞尔,这些人都是在坎城或圣丹斯被发现的独立电影导演。
如果郑辉还是一个刚刚冒头的新人导演,ta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敢赌新人,愿意在一个人还没有被市场验证的时候就投入资源。
但问题是,郑辉现在已经不是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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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在坎城拿到五十三年历史最长掌声纪录、场刊3.7分、全球媒体头条的全球现象。
他不需要被发掘。
他需要的是一个能把他已有的势能转化为最大商业价值的平台。
ta能给的资源,caa都能给,而且更多。
条件更灵活,对新导演友好。
但这两条优势,对现在的郑辉来说,已经不是优势了。
四家公司的优劣,在郑辉脑子里已经排清清楚楚。答案几乎是明摆着的。
但他不会只见caa。
四家都见,四家的条件都听完,然後做最终决定。
不是因为犹豫,而是因为,只有让所有人都出完牌,你才能确保自己拿到的是最好的那一手。
这是谈判的基本功。
……
接下来的两天,郑辉安心待在酒店里休息。
但外面的世界,并没有安静下来。
环球影业的公关机器,开始全速运转了。
五月十九号起,一个词汇开始在坎城的每一个角落高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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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电影。」cnéma 『at。
这个起源於法国的概念,在过去几十年里被无数影评人和学者反覆定义、争论、重新诠释。
它的核心含义很简单:电影是导演个人表达的艺术品,导演就是电影的作者,就像作家之於、画家之於画作。
一个导演如果能在自己的所有作品中贯穿统一的视觉风格、叙事主题和个人印记,他就配上作者这个头衔。
但问题在於,在过去的电影史上,作者电影这个概念更多是一种理论层面的定义。
因为电影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艺术。
一部电影需要导演、编剧、摄影、剪辑、配乐、演员…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工种的协同合作。
导演可以掌控大方向,但他不可能真的一个人完成一部电影。
直到《爆裂鼓手》出现。
环球影业的公关团队抓住了这个切入点。
他们在媒体通稿中放出了一条此前从未公开的信息,
郑辉不仅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导演、主演、鼓手和配乐人,他同时还亲自参与了影片的剪辑工作。导演。编剧。主演。鼓手。配乐。剪辑。
六重身份,集於一人。
而且每一项,完成度都达到了顶尖水准。
不是没有人尝试过自导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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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卓别林做过,奥逊·威尔斯做过,伍迪·艾伦做过,梅尔·吉勃逊做过。
但他们中的大多数,要麽是因为预算有限不不自己上,要麽是某一项能力明显弱於其他项,演好但拍一般,或者拍好但演技平庸,或者导演和表演都不错但配乐交给了别人。
没有人,真的没有人,像郑辉这样:
导演水平足以拿金棕榈。
演技足以角逐影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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