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旁边看着的!」
「哥哥自己写了首曲子,一直找不到满意的词。结果呢,就跟阿辉吃一顿火锅的功夫,阿辉听他哼了一遍,直接就说有感觉了。
+ :当时包厢里连纸笔都没有,还是我颠颠儿地跑去前台找服务员借的点菜单和原子笔!就十几分钟,阿辉垫着桌布,就写了首神作,哥哥看完爱不释手。现在还没放出来,我估计哥哥打算找个郑重场合唱。」
「还有更绝的!」任贤齐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起来:「我听阿哲说啊,梅姐,梅艳芳!当着刘德华、郭富城一堆天王天后的面,直接跟阿辉邀歌。
你们猜怎麽着?又是现场!一首《芳华绝代》,写梅姐当场就拉着他去排练,现场演出那叫一个霸气!我当时听别人一说,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任贤齐说完,目光灼灼地盯住了郑辉,那眼神活像一头看到了肥肉的饿狼。
「哥哥有了,梅姐也有了…」
「我呢?阿辉,咱俩的交情,不比他们差吧?既然你今天来到我的地盘,你总给我也写一首吧。」
整个包厢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郑辉身上。
大家既觉任贤齐是借着酒劲在开玩笑,又隐隐觉,以郑辉的性子,这事儿还真有可能成。
郑辉看着任贤齐那张写满了「快给我写」的脸,脑海里不由浮现出当初在京城,两人第一次聊起音乐,约定以後要合作一把的情景。
那时候,任贤齐就提过想用家乡的方言搞说唱。
方言…闽南语…任贤齐的声音里那股独特的江湖草莽气。
一首歌的轮廓,瞬间在郑辉的脑海中清晰起来。郑辉放下筷子,懒洋洋地往椅背上一靠,斜睨着任贤齐,故意拖长了音调:「写歌啊…我很贵的哦…」
「钱不是问题!在台北我买单!」任贤齐拍着胸脯:「你说个数!」
「切,跟你谈钱多俗。」郑辉嗤笑一声,突然坐直了身子,下巴冲着任贤齐一扬,毫不客气地使唤道:
「还愣着干嘛?想要歌,还不赶紧给老子拿纸笔去!」
+ :
任贤齐本来只是借着酒劲起哄,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逼个宫,没想到郑辉还真要当场给他写?
他愣了两秒,随即狂喜涌上心头,连连点头:「好嘞好嘞!我这就去!」说罢,他像一阵风似的冲出了包厢。
没一会儿,任贤齐又拿着一个餐厅服务员点菜用的便签本和一支原子笔,像献宝一样摆在郑辉面前。
「辉哥,您请!」
那副狗腿的样子,逗满桌子人都哈哈大笑。
郑辉看着他那副模样,也忍俊不禁。他拿起笔,没有立刻下笔,而是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他没打算装太久。在座的都是自己人,没必要搞神神叨叨。
他嘴里轻轻哼起了几个不成调的音节,他像是在寻找一种感觉。
「烟…一支…酒…一杯…」
包厢里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看着那个闭着眼睛的年轻人。
在众人眼中,郑辉只是安静地坐着,哼着几个模糊的词。
但在郑辉的脑海里,一整个故事的画面正在飞速闪现——破旧的摩托车、坎坷的人生路、没钱没妻没子的落魄,以及那句最重要的,浪子回头。
几分钟後,郑辉低下头,手中的原子笔在便签本上飞速划过。
又过了几分钟,郑辉停下了笔。
他将那张写满满当当的便签纸撕下来,随手递给了旁边早已望眼欲穿的任贤齐。
「拿去吧,专门为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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