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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令人可怜的范彬彬(3/4)

br>    他没有直接提供新闻通稿,而是通过一个中间人,用不经意的方式,向这几家小报的记者透露了一个线索——《还珠格格》里那个叫金锁的丫鬟,好像被她的东家琼瑶公司给告了。

    「听说索赔金额还不低,上百万呢!」

    这个消息,对於那些正愁没有新闻可写的娱乐小报来说,不亚於天上掉下了一块肥肉。

    琼瑶剧正当红,《还珠格格》火遍大江南北,这里面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是新闻。

    更何况,这还是大公司起诉旗下小演员、天价索赔这种冲突感和话题性拉满的事件。

    几天之内,广州市面上几家不起眼的娱乐小报,在各自最不显眼的角落版面上,刊登出了这则新闻。

    标题起得耸人听闻—《金锁遭东家百万追讨》、《琼瑶公司开除金锁,范彬彬前途未卜》。

    这些小报的受众有限,第一波舆论并未激起太大的水花。

    但这,恰恰是李宗明想要的。

    等这些小报把第一枪打响後,李宗明才启动了他的第二步计划。

    他请了几位在《南方周末》、《新民晚报》等几家全国性大报里担任中层领导的老朋友吃饭。

    饭桌上,他绝口不提自己和范彬彬的关系,只是以媒体人的身份,聊起最近在南方看到的一件趣闻。

    「——哎,说起来也是唏嘘。一个小姑娘,演了个丫鬟刚有点名气,就被公司索赔上百万。现在的经纪公司,对新人也太狠了点。」

    他将那些小报的报导当成谈资,轻描淡写地抛了出来。

    在座的立刻就嗅到了这则新闻背後可供挖掘的价值。

    於是,几天後,这些之前只在广州街边报刊亭流传的小道消息,被《南方周末》的娱乐版、《新民晚报》的社会观察版块转载了。

    转载,不是原创。

    这个细节至关重要。这意味着大报只是在引述和关注一个社会现象,姿态客观而中立。

    而一旦有了这些全国性大报的转载背书,这则新闻的性质就彻底变了。

    它从一则街头八卦,升级成了一个社会事件。

    舆论的雪球,被正式推动了起来。

    整个四月上旬,关於琼瑶公司状告范彬彬的新闻,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酵,愈演愈烈0

    就在舆论热度达到顶峰,无数读者和观众都在好奇当事人会如何回应时,李宗明算准时机,打出了他准备已久的第三张牌。

    四月中旬,他为范彬彬安排了一次独家专访。接受采访的,是他一个相熟的女记者,写的文章比较细腻,偏感性的一个人。

    李宗明给范彬彬的指令非常明确:不许攻击,不许谩骂,不许卖弄聪明,只需要做一个委屈、隐忍、但又心怀感恩的老实人。

    镜头前,范彬彬略施粉黛,眼神里带着疲惫与茫然。

    当记者问起她与琼瑶公司的官司时,她说道:「首先,无论如何,我都要在这里,真诚地感谢琼瑶阿姨,感谢她给了我出演《还珠格格》的机会。

    没有还珠,就没有人认识我,我可能现在去跑着龙套,拿着几十块一天的工钱。」

    这番话,姿态放得极低,先把自己放在了一个感恩者的位置上。

    随後,在记者的引导下,她才不得已地谈起了那份合约。

    她没有说合约吃人,只是用陈述事实的口吻,轻声细语地描述着。

    「——合约签了八年,公司规定每年都要拍一部公司的戏。但《还珠格格》之後,公司就没有再给我安排过任何工作了。」

    「按照合约,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公司是不提供住宿的,我在京城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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