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里。
他想起沈清如那天说的话:“输得明白一点。”
是的。
这场和解,输得明白。
明白到每一分钱都有它的去处,每一个条款都有它的来由,每一道裂痕都有它的起点。
明白到——有些路,走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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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陈默走出金杜律所大楼。
深圳十一月的阳光,白晃晃的,有些刺眼。
他站在台阶上,眯着眼睛适应光线。
手机震动。
是沈清如的短信:
“签完了?”
他回复:
“签完了。”
三秒后,回复来了:
“回家吃饭。曦曦今天在幼儿园画了一幅画,说要送给‘最勇敢的爸爸’。”
陈默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最勇敢的爸爸。
他不知道今天的事算不算勇敢。
但他知道,有一件事没有变——
家里还有人在等他吃饭。
女儿还有画要送给他。
这就够了。
他走下台阶,向停车场走去。
走到一半,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那栋写字楼。
二十二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窗户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
在那扇窗户后面,在那间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里,他用三百五十七万,买回了一个“清白之身”。
没有诉讼。
没有查封。
没有永无止境的法庭传票。
只有一张二十六页的协议,和一个空荡荡的会议室。
他转回头,继续走向停车场。
脚步,比来时稳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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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点,陈默到家。
推开门,陈曦从客厅冲过来,手里举着一张画:
“爸爸!你看!我画的!”
陈默弯腰抱起女儿,接过那张画。
画上是三个人——一个高个子的男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一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小女孩。三个人手拉着手,站在一片绿色的草地上。头顶上,是一个大大的、金黄色的太阳。
太阳旁边,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
“我的家”
陈默看着这幅画,看了很久。
“画得真好。”他说。
陈曦得意地笑:“老师也这么说!老师说,这是全班画得最好的!”
沈清如从厨房探出头:“洗手吃饭了。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
陈默抱着女儿走进餐厅。
餐桌上,三菜一汤冒着热气。红烧肉,清炒时蔬,番茄炒蛋,紫菜蛋花汤。
很简单。
很平常。
但此刻,在经历了那间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那份二十六页的协议、那三百五十七万之后,这桌简单的饭菜,比他吃过任何一顿大餐都珍贵。
他放下陈曦,坐下。
沈清如给他盛了一碗饭,放在他面前。
“签完了?”她轻声问。
“签完了。”
“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默想了想。
“有。”他说,“但我不知道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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