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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与赵峰的法律和解(4/5)



    在心里。

    他想起沈清如那天说的话:“输得明白一点。”

    是的。

    这场和解,输得明白。

    明白到每一分钱都有它的去处,每一个条款都有它的来由,每一道裂痕都有它的起点。

    明白到——有些路,走到头了。

    ---

    下午四点,陈默走出金杜律所大楼。

    深圳十一月的阳光,白晃晃的,有些刺眼。

    他站在台阶上,眯着眼睛适应光线。

    手机震动。

    是沈清如的短信:

    “签完了?”

    他回复:

    “签完了。”

    三秒后,回复来了:

    “回家吃饭。曦曦今天在幼儿园画了一幅画,说要送给‘最勇敢的爸爸’。”

    陈默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最勇敢的爸爸。

    他不知道今天的事算不算勇敢。

    但他知道,有一件事没有变——

    家里还有人在等他吃饭。

    女儿还有画要送给他。

    这就够了。

    他走下台阶,向停车场走去。

    走到一半,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那栋写字楼。

    二十二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窗户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

    在那扇窗户后面,在那间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里,他用三百五十七万,买回了一个“清白之身”。

    没有诉讼。

    没有查封。

    没有永无止境的法庭传票。

    只有一张二十六页的协议,和一个空荡荡的会议室。

    他转回头,继续走向停车场。

    脚步,比来时稳了一些。

    ---

    傍晚六点,陈默到家。

    推开门,陈曦从客厅冲过来,手里举着一张画:

    “爸爸!你看!我画的!”

    陈默弯腰抱起女儿,接过那张画。

    画上是三个人——一个高个子的男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一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小女孩。三个人手拉着手,站在一片绿色的草地上。头顶上,是一个大大的、金黄色的太阳。

    太阳旁边,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

    “我的家”

    陈默看着这幅画,看了很久。

    “画得真好。”他说。

    陈曦得意地笑:“老师也这么说!老师说,这是全班画得最好的!”

    沈清如从厨房探出头:“洗手吃饭了。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

    陈默抱着女儿走进餐厅。

    餐桌上,三菜一汤冒着热气。红烧肉,清炒时蔬,番茄炒蛋,紫菜蛋花汤。

    很简单。

    很平常。

    但此刻,在经历了那间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那份二十六页的协议、那三百五十七万之后,这桌简单的饭菜,比他吃过任何一顿大餐都珍贵。

    他放下陈曦,坐下。

    沈清如给他盛了一碗饭,放在他面前。

    “签完了?”她轻声问。

    “签完了。”

    “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默想了想。

    “有。”他说,“但我不知道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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