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过了多久,疼痛渐渐退去。
一种前所未有的轻盈感浮上心头。
谭海长出了一口气,低头一看,只见手臂、胸口的皮肤上,覆盖着一层黑乎乎、油腻腻的污垢,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酸臭味。
那是这具身体沉积了二十年的寒毒与杂质。
他舀起缸里的凉水,兜头冲下。
随着污垢被冲刷干净,原本蜡黄干瘪的皮肤不见了,变成了一身古铜色、泛着健康光泽的肌肉。
不算夸张的大块头,但每一束肌肉纤维都紧实坚韧,充满了爆发力。
谭海握了握拳。
空气在指掌间被捏爆,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他看向脚边那个装满淡水的备用水缸,那是以前两个人抬都费劲的老物件,少说也有百十来斤。
谭海单手扣住缸沿,腰腹发力,手臂一抬。
“起。”
那个沉重的大水缸,竟被他单手稳稳地提离了地面,甚至没有感到多少吃力。
这就是力量。
在这片靠力气吃饭的渔村,这才是最硬的底牌。
就在这时。
“笃笃笃。”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不急不躁,甚至带着几分试探的客气。
“谭海?睡了吗?我是陈大江。”
谭海眼神微动,将手里的水缸轻轻放下,随手扯过那件破褂子披在身上,遮住了那身惊人的肌肉线条。
这大半夜的,大队长亲自登门,还能为了什么?
无非是盯着那条鱼。
“吱呀——”
谭海拉开房门。
门外,陈大江披着那件半旧的中山装,身后还跟着大队会计和民兵连长。
这一行人平日里可是村里的土皇帝,但这会儿,陈大江脸上却堆着笑,手里还提着两瓶平时只有过节才舍得喝的“地瓜烧”。
“没打扰你休息吧?”陈大江也不摆架子,眼神却越过谭海,直勾勾地往屋里的水缸瞟。
“大队长有事?”谭海侧身让开路,神色平静。
几人进屋。
陈大江围着那条龙胆王转了两圈,眼里的光那是藏都藏不住,嘴里啧啧称奇:“好东西……真是好东西啊!这品相,别说县里,就是省城的大宾馆也不一定有。”
他直起腰,看向谭海,也不绕弯子了,指了指水缸里的鱼,语气诚恳。
“这鱼,大队想征用了,不是白拿你的,算是集体采购,用来去市里的国营饭店换点粮食、防雨布啥的,全村老少都念你的好。”
这是要把谭海架在“集体荣誉”的高地上。
要是以前的谭海,估计被大队长这么一捧,脑子一热就捐了。
但现在的谭海,心里跟明镜似的。
这鱼给了大队,功劳是陈大江的,人情是陈大江的,自己顶多落个“好社员”的虚名,外加一点不痛不痒的工分。
亏本买卖。
“大队长是为了集体,我没二话。”谭海开口,声音沉稳。
陈大江一喜,刚要夸两句觉悟高。
“但是,”谭海话锋一转,目光灼灼地盯着陈大江。
“这鱼娇气,受了伤,一般的车颠簸两下就死了。”
陈大江一愣:“那你的意思是?”
“我亲自送。”谭海语气坚定。
“送去市里,我得跟车,我要亲眼看着这鱼活蹦乱跳地交到后厨手里,另外,这鱼既然是卖给公家,钱咱们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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