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遗物时,保险箱里除了几千块钱,还有一封信和一张五十万元的保单,朱小燕打开信,只见上面写着:
“燕,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或许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保单是我给自己买的,生存受益人是我,身故受益人是你。我如果出意外死了,你拿到这笔钱,请好好照顾自己和孩子。你可以重新嫁人。如果有来世,希望我们还是夫妻。
记得在老家的时候,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
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则吾死后尚有二李明在也。”
其实后两句是林觉民在《与妻书》中写的,李明在此引用,他虽然不能跟那个冲击总督衙门的烈士相比,不过对老婆的感情却是一样的。
朱小燕看完信放声大哭,发誓以后决不会嫁人!
几天后我从十六铺坐船到南通,再坐中巴车回家,到家时天还没亮。我大声敲门,没人应声。我想门又没锁,从里面关上,家里一定有人!我一脚将门踹开,进房间拉亮电灯,只见邻居王三狗仍在呼呼大睡,吴梅芳惊慌失措呆若木鸡。
王三狗是个瞎子,他是王大狗的弟弟,王书生的叔叔,也可以说是继父;而王大狗是村长,王书生又和我同学。我下不了手打他,只好打电话叫来父亲和弟弟。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王三狗和吴梅芳都捆了起来。弟弟一边猛踢吴梅芳的屁股,一边提出要把两人送到派出所去,然后告老王强奸。吴梅芳小声地说老王没有强奸。因为白天请他干活,晚上便请他喝酒,老王喝醉后倒在床上。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床,她只好和他睡在一起,其实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做!我说女儿不是有张床吗?你为什么不睡那里呢?吴梅芳无言以对。
这时天已大亮,围观的人挤满了屋子,村长王大狗也来了。众人让他评评理,这事到底怎么解决。王大狗慢条斯理地说:“王三狗是我弟弟,法不容情,这个道理我是知道的!不过通奸不犯法,老三又是个瞎子,他与吴梅芳有没有身体接触谁也不知道,我看还是叫老三赔点损失费算了!”王三狗这时已经苏醒,他问王大狗赔多少?“赔一万!”弟弟脱口而出。王三狗大叫道:“没有这么多!娶个老婆不过几千,睡在一起就要一万?真是欺人太甚!”“那你说赔多少?”“最多一千!”“一千就一千!”弟弟只想拿钱走人。不料吴梅芳开口说道:“我请老王帮忙干活,当时说好了一天一百。他在我家干了15天,按理应该给他一千五,现在给他五百块钱就行!”王大狗一听忙说有理,叫我给他五百块钱。我在上海卖菜几乎没挣到钱,现在老婆给别人睡了,还要倒过来给他五百!另外王三狗是个瞎子,他干什么活一天一百?我心里越想越气,于是分开众人回到父母家里,一会儿父亲和弟弟也回来了。
父亲见我闷闷不乐,忙说吴梅芳外面早就有人了,而且不只一个!俗话说眼不见为净,洗洗为干净!
“可是我看见了,而且村里人都知道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要回家!”我说。
“回家?你说得轻俏!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去了,而且给了人家五千块钱,这里已经不是你的家了!”弟弟这时从房里钻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一个孕妇。
“李老师,您好!您不爱我,您的弟弟爱我!我们在一起已经几个月了,孩子明年就要出生了。”不是冤家不聚头!以前的学生邓美丽现在竟然成了我的弟媳,弟弟就是这样为她辅导功课的!
我啼笑皆非,跟吴梅芳结婚一个多月,五千块钱没了,户口也迁了;弟弟有了女朋友,不要我回来了!
夜里睡在父母房里,父亲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位妇女,请了两个木匠干活,张三发现妇女擀面时将唾沫掉在面粉里,中午无论如何都不吃面;李四发现妇女在污水沟里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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