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偷奸,为什么要告诉我呢?干脆说个慌,或者装不懂,我肯定不会生气。夫妻间什么都可以坦白,唯有失贞或者有外遇不能告诉对方,眼不见为净,耳不听肚不恼。那一夜我在洗手间度过,我是个传统男人,我不能接受一个失贞的女人做老婆。
第二天大年初一!男女老少都来拜年。我心里虽然很不开心,可是人家又没有得罪我,总不能大年初一给人家脸色。我装着十分开心的样子,笑逐颜开地给大家发烟、发糖。
晚上客尽人散,我再也笑不起来。怕妈妈生气,我还是假装平静。进了新房之后,我再也无法保持平静,一边抽烟一边流泪。
小兰见我流泪,忙用手绢替我擦干,然后责备我说:结婚前你为什么不问我呢?你问的话我会告诉你的!
哪有结婚前问人家是不是处女的?我都三十岁了,都没有碰过女人;小兰才二十,看起来还象个小孩,十七岁时怎么就有人敢碰呢?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何况小兰被人偷奸又不是她的错误。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过去就让它过去,一切从头再来!我自己安慰自己。
我慢慢擦干眼泪,将小兰搂进怀里。当我再一次和她亲热时,她却面无表情十分真诚地说:“哥,你其实并不爱我,我也不喜欢你!我喜欢的人是我邻居小王,其实那天就是他偷奸我的。我对他也不反感,后来就常在一起!”
我再一次如遭电击,也不顾妈妈就在隔壁,忍不住咆哮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嫁给小王?你走吧!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还不是你妈硬要叫我嫁给你,爸爸也逼我。要我回去没事,你把嫁妆送到我家去!”小兰面无表情地说。
“你自己请人拉回去吧!彩礼钱和首饰我不要了!”我们这里有个规矩:结婚前后如果女方拒绝男方,彩礼钱必须退回;男方不要女方,彩礼钱不退。
妈妈听我们争吵,第二天偷偷问我什么原故,我说小兰不是处女,而且以前有男朋友。妈妈听完扑哧一笑:“我当是什么大事,原来是这点小事啊!现在谁没有男女朋友啊?你结婚后,我叫西门庆和尚也来。西门庆其实不是坏人。”
想不到妈妈这么开放。我不喜欢西门庆,但妈妈喜欢,我也不好反对。但我肯定是不会跟小兰过的,我叫她回家,妈妈总是护着,还说要走我走,小兰不许走!
请神容易送神难!第二天我去找乡法庭要求离婚。工作人员说我们没办手续,两人自动分手就行,不需要通过法庭。可她不走,我又不好打骂,还真的无可奈何。
妈妈呢?看我们争吵,总是劝我算了!无论我说什么,她都说不碍事!她说她二十年一个人都过了,没有什么不能忍的!我说一个人我也能过!可我怎么能和有外遇的人一起过呢?而且外遇是她娘家的邻居,至今又没有对象,谁能保证他们以后不再接触?妈妈说:“不碍事!”
这样过了两个月,小兰说她要去南通织布,我正好求之不得!她看出我对她的冷淡,放假直接回娘家,很少到我家里来了!我落得耳根清净。每天烧饭、种田、养猪羊,就跟没有老婆的人一样。
这年五一节,小兰回来了,我装着视而不见。吃饭时她当着我和妈妈的面说:“我怀孕了!”
妈妈一听喜出望外,忙叫她将工作辞了,安心在家保胎!马家三世单传,能生个男孩就好了!
说实话,我都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跟她同过床了。我问她记不记得,她说结婚那天我不是生龙活虎的吗?结婚那天是二月三号,现在是五月一号,莫非能定时怀孕不成?
后来我想起来,上月十号小兰回来过一次,那天正好星期天,我们好象亲热过.但没有激情的随意之举也能怀孕吗?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孩子可能不是我的!我叫她去打掉,小兰说关她屁事!她后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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