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平也表示能理解,这个时代的汉人,当之无愧的战斗民族。
以前被匈奴人当羊,现在骨子里面打出了傲气。
特别是霍去病十八岁,八百斩杀两千,还杀到王庭俘虏一众贵族。
汉人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们这么能打啊。
所以年轻一代汉人,看不起异族人,也正常。
强汉、盛唐、刚明,这三个朝代,哪一个不是按着外族打。
特别是西汉后期,匈奴帝国被打成两半。
一边归顺大汉,一边向外迁移。
北匈奴1世纪末从中国史书上消失,跑到欧洲的时候已经是三百年后。
结果跑了三百年,到了欧洲还能被称为上帝之鞭。
所以说大汉这边穷可以,但是要说到大汉怂,那真是有点开玩笑了。
“霍先生,我这边已经准备差不多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启程?”
此行朱据要带一百人,霍平这边带五十人。
加在一起,形成了一百多人的商队。
主要的商品就是大汉的漆器、丝绸、茶叶等。
如果能在那边站稳脚跟,这些商品会变成第一笔财富。
对于这一趟出门,朱据显得比较兴奋。
霍平对他这种盲目乐观,也不好说什么。
“我在等最后一批庄户训练结束,大概还有三天时间。”
霍平说着,带他们去了训练场。
这里有五十人骑在马上训练。
来到这里,看到五十人骑着马各种动作,安弥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不过安弥不愧是西域人,立刻就反应过来,马鞍和马镫做了改变。
至于刘彻和卫伉早就已经见识过,所以表现也很平淡。
“霍庄主……您这些装备的确有些巧思,不过这东西别人一眼看了,就能明白其中的奥妙。如果只是做这些训练,咱们在路上就可以了。”
安弥如实在旁边说道,“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赶往楼兰。”
霍平淡淡一笑:“这骑术是其一,关键的武器在这里。”
霍平他缓缓从腰间皮囊里摸出一颗浑圆的铁丸,鸽卵大小,乌沉沉的。
将铁丸嵌入皮兜,然后他随手拿出一个铁制的弹弓。
“弹弓?”
看到这个东西,众人都表示不解。
就连刘据都一时没有搞清楚,霍平的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了。
毕竟这玩意,在大汉可不稀奇。
自己父亲一个特别好的“宠臣”叫作韩嫣,宠到经常一起睡觉,所以赏赐无数金银。
据说韩嫣就喜欢用金丸打鸟,长安人为此编了一个顺口溜“苦饥寒,逐弹丸”。
长安中的小孩子,每次一听说韩嫣要出来打弹弓,都跟随着他,看到金弹丸落地的地方,就跑过去捡起来。
却没想到,霍平怎么迷上了玩这个。
霍平也不解释,而是看向远处的一个人形靶子,靶子身上还穿有破旧牛皮甲。
“看着靶子有多远?”
霍平问向刘据。
刘据判断了一下:“八十步开外,可能达到百步。”
霍平点了点头,然后将弹弓慢慢用力,那多股绞紧的牛筋吱呀一声轻响,被缓缓拉开。
刘据的视线从靶子处收回,落在霍平绷紧的肩背线条上。
卫伉的呼吸似乎屏住了一瞬。
安弥的脚停止了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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