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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拜金律师(2/3)

室和西泽国际法律事务所日本总部联系上,雇佣事务所在日本熟悉艺人官司的律师来打。

    因为都可以想到,该律所的曼谷办公室,现今要推动的业务肯定是代理在此投资的日企,派驻的律师,必然是商业法相关。

    这种娱乐公司和艺人的纠纷,这里的派驻律师肯定都不太擅长。

    却不想,这位彩宫律师,年纪不大,姿色出众,跟高级公关嬢王一般,但好像业务能力也不错?

    “那么,解约的话,需要多少钱呢?”周弘忙问。

    “一分钱不需要!本来就是无效的协议……”彩宫律师美眸看向周弘,“一旦他们起诉呢,就坚持说缇香小姐家庭环境不错,现在还是上学的年龄,也不想出来打工就好了!”

    “啊?”周弘莫名其妙。

    “是这样的,我看协议里缇香小姐的住民票复印件,缇香小姐刚刚满16岁。”

    “按照我国民法典,16岁确实有资格独立签订劳动合约,但有一点,16岁到18岁之间,只有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才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直白一些,缇香小姐只要有个幸福的家庭,生活没有困难,完全可以请求法庭裁定该协议无效。”

    “要怎样证明缇香小姐不需要依赖该收入保障生活,你……”彩宫律师美眸眨呀眨的看着周弘,“你懂吗?”

    周弘一怔,随之恍然,就差告诉自己这条法律的漏洞,给伪造个缇香的收入来源都可以了。

    包括父母还在抚养都可以。

    当然,严格说,这条法律本身就是对未满18岁的公民之保护,也算不上是漏洞。

    毕竟按照日本民法典,签订各种劳务协议,16岁以下,需要监护人签字同意,16岁以上就不需要,本身刚满16岁有的少年还懵懵懂懂,签下一些莫名其妙协议,这条法律给了反悔的机会。

    “缇香家,本身也不是什么困难户。”周弘说,“当然,您说的我懂。”

    彩宫律师满意的点点头,“好了,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吗?”

    “没有了,您收费一分钟是?”周弘小心翼翼问。

    却不想,如花一般美艳的彩宫律师立时俏脸有些愠怒,瞪了周弘一眼:“我计时了吗?小屁孩!”

    周弘愣了下,这火发的,莫名其妙,你精神病啊?

    随之明白过来,彩宫律师在律所肯定地位不高,属于底层,毕竟日本论资排辈也很严重。

    她还没资格用分钟计算时间收取咨询费用。

    不过,不计时却能完全不卖关子的给出法律意见,显然她觉得这是小问题,不值得收费。

    但实际上,这些所谓“小问题”对法律圈外的人,那就完全不同了。

    “彩宫律师,我能不能聘请您作为我这妹妹的代理人,帮她真正解除这份合约呢?SB事务所那边,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赔偿,我不想我的妹妹回国后受到一些不必要的困扰。”

    “我现在走不开的,你以为我不想回国啊!”彩宫律师俏脸又浮现出一丝晦气神色,大概被派驻在曼谷,她很不情愿,而她眼里,缇香就不说了,周弘也明显是个大男孩,看五官带着稚嫩,怕是中学生,就是个子窜的很高罢了。

    是以,她才毫无顾忌的吐槽。

    思及被派驻在此的烦心事,她更是烦躁,突然一怔,美眸立时满是小星星,看着周弘刚刚从单肩包里拿出来放在茶几上的一叠崭新绿钞。

    很明显刚取出来,银行封纸还在,完完整整的1万美金。

    周弘又一笑,“这是代理费,如果解决的快速又稳妥,我还有额外感谢。”

    估摸着,这小美妇律师也没资格拿业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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