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荡荡。
二十二辆M4谢尔曼坦克打头阵,后面跟着四十余辆卡车、六辆M7牧师自行火炮,以及搭载步兵的半履带车。
队伍拉出近两公里的长龙,扬起漫天尘土。
团长威廉·哈里森上校坐在第三辆坦克的指挥塔里。
他是西点军校毕业生,参加过二战欧洲战场。
“上校,航空队报告未发现敌军主力。”
无线电里传来参谋的声音。
哈里森皱眉:“继续前进,放慢速度。让B连派出侦察排,沿两侧高地搜索前进。”
命令下达,六辆M8灰狗装甲车离开公路,分别驶向东西两侧的丘陵。
每辆车载着五名步兵,任务是占领制高点,确保主力侧翼安全。
东侧,二号灰狗车爬上缓坡。
车长汤姆森中士举着望远镜,突然看到前方两百米处的树丛似乎动了一下。
“停车!有情况——”
话音未落,枪声响起。
一颗7.62毫米子弹从三百米外的岩石缝隙射出,击中汤姆森的眉心。
鲜血溅在挡风玻璃上。
几乎同时,另外五辆灰狗车也遭到狙击。
子弹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射来,专打观察窗、车顶舱盖缝隙、甚至轮胎。
不到一分钟,六辆侦察车全部失去行动能力,车组成员非死即伤。
“狙击手!山上有狙击手!”
美军队伍顿时骚动。
坦克炮塔开始转动,机枪向可疑方向扫射。
但狙击手早已转移阵地。
九黎的战术手册上明确说过,狙击手在一个位置最多只能射出两颗子弹,然后就必须转移。
免得被炮火覆盖。
毕竟,在战场上,发现了狙击手之后,不是去找一个狙击手和对方对狙,正常做法是呼叫后方炮兵阵地进行火力覆盖。
哈里森上校脸色铁青:“炮兵!目标东侧高地,覆盖射击!”
六辆M7自行火炮迅速展开。
105毫米榴弹炮昂起炮管,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
炮弹如冰雹般砸在东侧山坡,爆炸掀起冲天的泥土和烟尘。
树木被炸成碎片,岩石崩裂。
三轮齐射后,整片山坡已是一片狼藉。
“步兵,占领高地!”哈里森下令。
一个连的美军士兵跳下卡车,在坦克掩护下向山坡推进。
他们小心翼翼地穿过弹坑,枪口指向每一个可能藏人的角落。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狙击手根本不在那片山坡。
真正的狙击阵地设在更远的反斜面。
金哲民和他的狙击手们早就摸清了美军的反应模式。
先火力侦察,遭狙击后炮击可疑区域,然后步兵占领。
所以他们在开火后,立即通过预先挖好的交通壕,转移到五百米外的备用阵地。
此刻,三十六支狙击步枪的准星,已经锁定了那些正在爬坡的美军军官和机枪手。
“自由射击。”
金哲民轻声道。
枪声再次响起。
冲在最前面的中尉第一个倒下,子弹从颈侧射入,切断颈动脉。
跟在后面的军士长还没来得及趴下,第二颗子弹就钻进了他的胸口。
机枪组刚架起武器,射手和副射手几乎同时中弹。
“隐蔽!找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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