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算作天堂般的享受。
簪书忙着打理自己,看到厉衔青用军用匕首从她脱下的白T恤割下一块布料,走到洞口用雨水洗了洗,回来蹲下,替她擦脸。
“小花猫。”
“……又是小野人又是小花猫,我还能不能有点正常的形象了?”
簪书不满地抱怨。
厉衔青只是微微扬了扬眉。
擦完了脸,再帮她擦手。
手也擦得干干净净后,厉衔青取出保温水壶,拧开,递给簪书完好的左手,等她喝够了把水壶还回来,又拆了块巧克力,交到她的手里。
簪书咬下一口,补充体力。
厉衔青再次站起,走出洞口,把棉布洗净拧干。
这次回来,帮她擦的是腿。
簪书就这样安静地啃着巧克力,看着厉衔青忙碌地走进走出,几趟下来,她从脸蛋到每根脚趾头,都被擦得透白干净。
终于忙完,厉衔青回到簪书对面坐下。
“小狗,手手。”
他的手掌朝上摊开。
这回是小狗。簪书无语极了,双眸圆滚滚地瞪着他,懒得和他计较。
明白他的意图,把自己脱臼的右手搁到他的掌心。
一番动作浑然天成,她不是小狗谁是小狗。
厉衔青眼底藏了笑意,帮簪书检查伤势的动作却很轻柔。
“小狗,我帮狗爪子复位,可能有点痛,忍忍。”
簪书惊异道:“你还会这个?”
扫了眼填满怀疑的小脸,厉衔青唇角微勾:“不会。万一不小心拗断了,妹妹不会怪哥哥的吧?”
“……”
“不怕,就算残废了,也有我养你一辈子,照旧好吃好睡还有钱花,怕什么。”
“……”
说真的,簪书也不是特别想享这种清福。
诚然,厉衔青没学过正骨。
但他知道该怎么卸掉别人的骨头。
而且,以前被困在赛鲁那个鬼地方,不少孩子在学习用枪时,都会被强大的后座力顶脱臼。
看得多了,也就会了。
说到底,人体对于厉衔青而言,与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无异。只要是机械类的东西,他就多少都会懂。
吓吓她罢了,免得她下次还敢胡来。
视线向她扫去。然而,程小狗明明听到他说不会,却好像一点儿也不担心。
乖顺得很,随便他怎么样都行。
很信赖他。
任由他摸索着自己的腕骨,簪书把最后一口巧克力吃掉,想起某事,认真地偏着脑袋说:“厉衔青,我好像看到了你的爸爸妈妈。”
“烧糊涂了?”
厉衔青再度伸手摸了摸簪书的额头。
温度还行,不至于会烧出幻觉。
簪书把他的手“pia”地拍掉。
“不是,是我坠崖昏迷的时候。”
“有个阿姨,长得很漂亮,这里。”簪书指了指自己的锁骨位置,“她的这里,有一个红色胎记,指甲盖大,像桃花瓣。”
“还有个叔叔,高高壮壮,挺帅的。”
厉衔青瞬间就柔了目光。
“和你说什么了?”
看来的确是他的爸爸妈妈,簪书想了想,摇头:“没说什么,说她喜欢我,叫我小簪书。”
“找到靠山了,程书书。”
厉衔青笑了声,眸底深处似有动容,被戏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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